股票代码:600390 股票简称:五矿资本 编号:临2020-040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6月19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在保证公司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送达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本次会议共收回表决票9张,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现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经理层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现行《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工作细则》做出修订。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和总经理在本次现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完成后全权办理相关监管部门的核准及/或工商登记变更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依据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或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文字性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经理层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公告》(临2020-042)。
本议案中现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优先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公司优先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和总经理在公司优先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完成后全权办理相关监管部门的核准及/或工商登记变更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依据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或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文字性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经理层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公告》(临2020-042)。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经常性关联交易之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经常性关联交易之框架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关于经常性关联交易之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0-043)。
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任珠峰、莫春雷、任建华、刘毅、吴立宪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600390 股票简称:五矿资本 编号:临2020-041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6月19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在保证公司全体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送达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本次会议共收回表决票5张,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优先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公司优先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经常性关联交易之框架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经常性关联交易之框架协议》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经常性关联交易之框架协议》。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600390 股票简称:五矿资本 编号:临2020-042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经理层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现行〈公司章程〉、〈董事议事规则〉及〈经理层工作细则〉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优先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对《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行《公司章程》修订具体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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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优先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修订具体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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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优先股发行之日起生效。
三、优先股发行后适用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具体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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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发行后适用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修改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优先股发行之日起生效。
四、现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具体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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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修改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现行《工作细则》修订具体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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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工作细则》相关条款的修改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经上述修改后,现行《公司章程》、优先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优先股发行后适用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现行《董事会议事规则》、现行《工作细则》的条款、页码的编排顺序、引用前文条款编号等作相应的调整。
特此公告。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390 证券简称:五矿资本 公告编号:临2020-043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关于经常性关联交易之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矿资本”)拟与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矿”)签署《关于经常性关联交易之框架协议》(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