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苗涛先生的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苗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苗涛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除辞去职工监事职务外,其在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不变。因苗涛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在补选出的监事就任前,苗涛先生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监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苗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2%。公司对苗涛先生在任职监事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0年6月18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补选李辰女士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辰女士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19日
附件:
李辰女士,中国国籍,1996年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沈阳工业大学会计学学士。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
李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