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6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3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6月18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6月12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利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提名叶利明先生、徐凤娟女士、叶盛洋先生、Huang Charles Mingyuan先生、吴秋婷女士、应开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单立平先生、傅建伟先生、金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三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可自动卸任。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同意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且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相关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及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董事,按其所在岗位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不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6万元/年(税后)。

  另外,不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董事和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及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职权办理其他公司事务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7月6日下午14:00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35。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9日

  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叶利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59年出生,大专,高级经济师,浙江师范大学兼职教授及上海大学就业创业导师。历任绍兴市拖拉机附件厂班长,浙江大通无线电厂车间主任、销售科长,绍兴市丝织厂销售科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绍兴市盛洋电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盛洋声学(广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绍兴盛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绍兴盛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杭州念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担任的社会职务包括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绍兴市国际商会副会长、绍兴市工商联(总商会)第七届常务委员等。先后荣获首届绍兴发展大会绍兴经济发展”功勋奖”、浙江省职工“创业十佳”、 浙江省中小企业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

  叶利明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票91,997,818.6股,共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05%;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徐凤娟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61年出生,大专。历任于绍兴市拖拉机附件厂、绍兴市丝织厂、绍兴市五交化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兼任绍兴市盛洋电器有限公司监事。担任的社会职务包括绍兴市越城区第五届政协常委、越城区女企业家协会会长、浙江省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等。先后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学校文化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徐凤娟女士现持有本公司股票30,659,779.4股,共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35%;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叶利明先生是夫妻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叶盛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7年出生,大学学历。历任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念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委会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杭州念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担任的社会职务包括绍兴市越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四届绍兴市越城区青年联合会副会长等。

  叶盛洋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票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5%;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系实际控制人叶利明先生和徐凤娟女士的儿子;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Huang Charles Mingyuan先生:美国国籍,男,1950年出生,硕士。历任台湾南亚塑胶公司经理助理、美国Data Card公司高级软件工程师、美国Digitech研究咨询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任富泽世电子线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Huang Charles Mingyuan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吴秋婷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79年出生,硕士,经济师。历任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助理;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助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任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吴秋婷女士现持有本公司股票187,500股,共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应开雄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年出生,本科,中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京东方显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先后荣获优秀党务工作者、绍兴市越城区新时代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

  应开雄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单立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1年出生,法学硕士。2006年7月至2019年3月任职于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2019年4月至今任职于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现任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单立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傅建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0年出生,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98年3月至2018年7月任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绍兴文理学院教授。

  傅建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9、金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69年出生,本科,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89年8月至1999年12月任绍兴市物资回收公司财务会计,2002年3月至今任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师。

  金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4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6月18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6月12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红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2名,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1名。监事会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监事会提名范红女士、陈敏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三届监事会的现有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可自动卸任。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监事,按其所在岗位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不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6月19日

  

  附: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范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78年出生,本科。历任浙江兰亭高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办公室主任,浙江德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任行政办科员。现任公司监事、行政总监;兼任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范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陈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82年出生,本科。历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浙江叶脉通用线缆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公司监事;兼任绍兴市盛洋电器有限公司融资部经理、绍兴盛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陈敏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5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7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7月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行政楼十楼会议室(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416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7月6日

  至2020年7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其中第4项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将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6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2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416号)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高璟琳

  电  话:0575-88622076

  传  真:0575-88622076

  邮  箱:stock@shengyang.com

  (三)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416号

  邮  编:312000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7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