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黛传动”)于2019年04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中远智投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18号),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业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以及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相关实施工作。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各方承诺事项详见公司于2019年06月0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本次交易中,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3名,发行对象重庆纾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两山纾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就相关事项作出承诺如下:
“本公司(企业)承诺,参与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获配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新股上市之日起锁定6 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方未出现违反上述相关承诺的情形,公司将继续督促各承诺方履行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