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于2020年6月8日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于2020年6月12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披露的《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获中国证监会注册后,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办理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2020年6月18日,常熟市行政审批局作出《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欧立通100%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核发本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欧立通100%的股权。
(二)本次交易的相关后续事项
1、上市公司尚需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以支付交易对价,并就新增股份向中登公司和上交所申请办理股份登记和上市手续。
2、上市公司尚需在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期限内办理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股份发行事宜,并就新增股份向中登公司和上交所申请办理股份登记和上市手续。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3、上市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增加注册资本等事宜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上市公司尚需聘请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的损益进行专项审计,并根据专项审计结果执行损益归属期间损益的有关安排;
5、上市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交易相关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协议及承诺等相关事项。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本次交易方案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交易各方有权按照上述批准和授权实施本次交易。
3、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股权过户的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4、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尚需根据本次交易的相关约定办理后续事项,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上述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律师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
本次交易所涉标的资产已过户至华兴源创名下,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华兴源创尚需办理因本次交易而涉及的注册资本增加、公司章程变更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此外,华兴源创还需向李齐花、陆国初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并办理本次交易新增股份的相关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