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1 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0
债券代码:128054 债券简称:中宠转债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宠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六次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宠转债”赎回登记日:2020年7月14日。
2、“中宠转债”赎回日:2020年7月15日。
3、“中宠转债”赎回价格:100.25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6%,且当期利息含税)。
4、发行人(公司)赎回资金到账日:2020年7月20日。
5、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0年7月22日。
6、“中宠转债”停止交易日:2020年7月1日
7、“中宠转债”停止转股日:2020年7月15日。
8、截至2020年7月14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中宠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中宠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9、“中宠转债”持有人持有的“中宠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风险提示:截至2020年6月18日收盘后,“中宠转债”收盘价为173.999元/张。根据赎回安排,截至2020年7月14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中宠转债”将按照100.25元/张的价格强行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841号”文核准,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中宠股份”)于2019年2月15日公开发行了1,942,4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9,424万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98号”文同意,公司19,424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3月1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宠转债”,债券代码“128054”。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该次发行的“中宠转债”自2019年8月2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37.97元/股。
2019年5月30日,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中宠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7.97元/股调整为22.28元/股。2020年5月22日,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中宠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2.28元/股调整为22.22元/股。
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中宠股份;股票代码:002891)自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6月2日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中宠转债”当期转股价格(4月17日至5月21日转股价格为22.28元/股,5月22日至6月2日的转股价格为22.22元/股)的130%(即分别为28.96元/股、28.89元/股),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0年6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中宠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中宠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中宠转债”。
2、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
权决定按照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中宠转债”赎回价格为100.25元/张。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 为当期应计利息;
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100元/张;
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0.6%;
t 为计息天数:从上一个起息日(2020年2月15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0年7月15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151天(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IA=B×i×t/365=100×0.6%×151/365=0.25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25=100.25元/张
对于持有“中宠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张赎回价格为100.20元;对于持有“中宠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25元;对于持有“中宠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25元。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对象
赎回登记日(2020年7月14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中宠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即2020年6月3日至6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刊登三次赎回实施公告,通告“中宠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2020年7月15日为“中宠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0年7月14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中宠转债”。自2020年7月15日起,“中宠转债”停止转股。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中宠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3)2020年7月22日为赎回款到达“中宠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中宠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中宠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4)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4、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飞龙路88号证券部
电话:0535-6726968
传真:0535-6727161
联系人:史宇、侯煜玮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中宠转债”自2020年7月1日起停止交易,自2020年7月15日起停止转股。除此之外,“中宠转债”赎回公告刊登日至赎回日前,在深交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中宠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中宠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股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本行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5、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91 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1
债券代码:128054 债券简称:中宠转债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04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6月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8)。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与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最终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