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6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0-059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3.47元/股调整为3.46元/股;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461,095,100股调整为462,427,745股。

  一、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591,245,576股扣除已回购股份(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 118,144,156 股股份)后1,473,101,4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462,028.40元,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20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0年5月21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5月21日实施完毕。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对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前

  利润分配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方案。根据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王泽龙以3.47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461,095,100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16亿元,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

  依据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发行对象的认购情况如下:

  ■

  1、发行价格调整方式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2、发行数量调整方式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价格调整,认购股数将根据认购价格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后

  1、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3.47元/股调整为3.46元/股。

  计算公式为:P1=P0-D=3.47元/股-0.01元/股[注]=3.46元/股。

  注: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每股派息=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29,462,028.40元÷1,591,245,576股=0.018515元/股,考虑到尾差调整的因素,此处以0.01元/股作为每股派息进行发行价格调整的计算。

  2、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461,095,100股调整为462,427,745股。计算公式为:调整后发行数量上限=拟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发行价=160,000万元÷3.46元/股=462,427,745股。

  本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后,认购对象认购数量调整如下:

  ■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无变化。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0-060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出具

  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841号)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王泽龙先生出具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鉴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钛白”或“公司”)拟进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作为中核钛白的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本人承诺如下:

  1、自中核钛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即2020年2月25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关联方未出售或以任何方式减持中核钛白的任何股票。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中核钛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期间内,本人及关联方将不会出售或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中核钛白的任何股票,也不存在减持中核钛白股票的计划。

  3、本人及关联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情形。如有违反,本人及关联方因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将归中核钛白所有。

  4、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约束力,若本人及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中核钛白所有,本人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0-061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出具

  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841号)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王泽龙先生出具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鉴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钛白”或“公司”)拟进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作为中核钛白的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本人承诺如下:

  1、本人保证用于认购中核钛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可能导致本人认购的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任何权属争议的情形。

  2、本人保证用于认购中核钛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不存在通过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中核钛白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3、本人不存在接受中核钛白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9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