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0-19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18号凯迪克北京格兰云天大酒店3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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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董事长曲景文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堵娟因公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郭念、张银生因公未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顾韶辉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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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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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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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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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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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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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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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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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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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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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惠阳航空螺旋桨有限责任公司拟向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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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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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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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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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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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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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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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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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7和议案11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哈尔滨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66,270,802股、中航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75,350,398股、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8,652,558股、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19,186,952股、天津滨江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35,375,774股。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哈尔滨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中航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为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航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颜羽、黄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临:2020-20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选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将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提名孟祥麟先生、江山巍先生作为公司职工代表,出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孟祥麟先生、江山巍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孟祥麟先生、江山巍先生将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非职工代表监事一致。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孟祥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历任哈飞公司财务审计部财务会计室主任,哈航集团财务审计部财务会计科科长,哈飞公司财务会计部副部长,哈飞空客复材制造中心财务部部长,哈飞通用公司副总会计师、计划财务部部长,哈飞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副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哈飞公司总会计师。
2、江山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高级会计师。历任昌飞公司财会处副处长,财务会计部副部长,价格管理办公室主任,财务审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助理。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昌飞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