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6月17日9:30在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相结合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监事会成员殷庆允、张友林、姚占玲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贾春琳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元/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唐正军、侯景刚、蔡建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6.1关于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以最终银行审批为准)
6.2关于公司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拟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具体以最终银行审批为准)
7、《关于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鉴于公司目前工作安排等原因,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将于近期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议案中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1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6月17日在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庆允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2.《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符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终止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回购方案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在充分考虑公司自身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等因素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资金总额: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0,000万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上限5.6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785.71万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26%;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5,000万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上限5.6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892.86万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3%。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资金总额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6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七)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关于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或修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以及根据国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3、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数量等;
4、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必要的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5、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6、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根据回购股份数量上限1,785.71万股测算,若上述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则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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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回购股份数量下限892.86万股测算,若上述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则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三、管理层就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公司总资产为265,250.9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1,212.30万元,流动资产120,683.94万元;2020年1-3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23.10万元。假设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10,000万元计算,按2020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3.77%、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84%、占流动资产的8.29%。
根据目前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管理层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财务、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四、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一)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1、控股股东栗延秋及其一致行动人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2、大股东贾春琳及其一致行动人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3、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侯景刚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4、公司董事及副总经蔡建军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三)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控股股东栗延秋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0,966,0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 2%)。
(四)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回购方案的审议、实施程序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2020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的,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实际实施进度。
若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则尚未使用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将履行法律法规关于减资的相关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元/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资金状况,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股份方案合理、可行。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七、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3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7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合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66,116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时,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鉴于当前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股票价格发生了较大波动,继续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公司决定终止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116名激励对象(不含已离职人员)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988,366股。综上所述,公司拟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154,4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9%,其中首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72,482股,预留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82,000股。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
2017年3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激励计划拟授予274名激励对象合计限制性股票231万股,其中首次授予185万股,预留46万股,授予价格为19.00元/股。2017年4月22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2017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以未来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2017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2017年4月27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17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鉴于7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208,660股,激励对象人数由274名调整为197名,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数由2,310,000股调整为4,202,680股,其中首次授予由1,850,000股调整为3,282,680股,预留部分由460,000股调整为920,000股,首次授予价格由每股19.00元调整为每股9.485元。
2017年6月27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首次授予197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3,282,680股,授予价格为9.485元/股,预留920,000股。
2018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离职,其合计获授的80,7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2018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核查了《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情况,认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180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34,792股办理解锁。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18年8月21日上市流通。
2018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8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合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6,932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考核期内考核结果为B档,其考核期内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8,0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将合计回购注销134,932股,上述事项已于2019年1月4日办理完毕。
2019年7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公司对符合解锁条件的146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870,342股解除限售,鉴于2018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19年8月2日实施完毕,最终解除限售1,479,581股,该部分股票已于2019年9月16日上市流通;同时鉴于17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合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1,572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由9.485元/股调整为9.434元/股。鉴于公司于2019年8月2日已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319,868,91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本次回购注销数量由91,572股变更为155,672股,回购价格由9.435元/股变更为5.55元/股,上述事项已于2019年10月21日办理完毕。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5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合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7,1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议案已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尚未办理完毕。
2、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
2018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合计92万股。上述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于2018年5月16日完成授予登记。
2019年7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公司对符合解锁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合计460,000股解除限售。鉴于2018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19年8月2日实施完毕,最终解除限售782,000股,该部分股票已于2019年9月16日上市流通。
二、回购注销相关事项
(一)回购注销原因
1、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鉴于2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以上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6,116股进行回购注销。
2、终止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自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以来,公司股票价格在二级市场发生了较大波动,尤其近期,股票二级市场受到中美贸易摩擦、全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陆续爆发等不利因素的影响,波动加剧、走势趋低,公司股票价格已低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份的取得成本,在此情况下,原激励计划较难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本着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激励计划,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988,366股予以回购注销,以避免激励对象受股价波动的不利影响,同时消除激励对象的顾虑,使大家更专注于生产经营工作,致力于为公司和股东创造价值。
(二)回购注销数量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首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72,482股,预留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82,000股,合计2,154,482股,涉及激励对象共143人。
(三)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鉴于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对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元人民币。因此,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授予价格9.485 元/股-0.05元/股,即为9.435元/股。
鉴于公司于2019年8月2日已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319,868,91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授予价格9.435元/股÷1.7,即为5.55元/股。
首次授予的1,372,482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55元/股。
2、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鉴于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对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元人民币。因此,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回购价格=授予价格6.14 元/股-0.05元/股,即为6.09元/股。
鉴于公司于2019年8月2日已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319,868,91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回购价格=授予价格6.09 元/股÷1.7,即为3.58元/股。
预留部分的782,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58元/股。
3、拟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将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四)后续措施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后,公司承诺自审议本次激励计划终止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2、2018年6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回购公司股份9,365,5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最高成交价为10.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8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1,049,658.06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020年6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上述回购方案,自审议本次激励计划终止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适时启动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措施。此外,公司后续仍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内部激励机制等方式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份变动情况表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1)5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合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7,1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2)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未能达成业绩承诺,据公司与业绩承诺人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业绩承诺人需履行未完成业绩的股份补偿义务,暨公司将以1元总价回购并注销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的3,773,181股。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548,301,013股变更为544,420,732股。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成回购上述注销程序。
如以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的公司总股本544,420,732股为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份变动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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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与激励对象离职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确认;本次终止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对于已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转回,剩余待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将在2020年度全部计提。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本次终止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核心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符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我们一致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二)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相关资料,由于当前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股票价格发生了较大波动,继续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公司拟终止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终止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终止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符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公司本次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终止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七、律师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终止及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终止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终止及回购注销尚待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应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4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2020年6月17日,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7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合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66,116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鉴于当前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股票价格发生了较大波动,继续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公司决定终止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116名激励对象(不含已离职人员)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988,366股。综上所述,公司拟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154,482股。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544,420,732股变更为542,266,25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44,420,732元变更为542,266,25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上述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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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5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工作的有序开展,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决定聘任孙通通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孙通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其任职资格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秘书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孙通通先生简历及联系方式如下:
孙通通先生,中国国籍,1983年3月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长盛基金研究员,景顺长城基金研究员,中信产业基金高级研究员,北京衍航投资基金经理。2019年6月起,任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20年3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
孙通通先生认购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600,000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通通先生已于2020年5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电话:010-67871609
传真:010-52249811
邮箱:ir@shengtongprint.com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8号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