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20043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距离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2个月。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1,921,573,4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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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6月12日至登记日:2020年6月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办公楼。
咨询联系人:代海丹、宋雪涛
咨询电话:0475-6196998
传真电话:0475-6196998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20044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氧化铝《销售合同》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3月13日,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露天煤业”)在巨潮资讯网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答辩书、反诉书和交叉请求书〉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公告中描述“2008年4月,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霍煤鸿骏铝电公司”、“买方”)与嘉能可公司(GLENCORE AC)( 以下简称“嘉能可”、“卖方”)签订十年期氧化铝《销售合同》”“买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以备用信用证或银行保函等形式向卖方提供20,000,000美元的履约保证金”。现将相关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进展情况
(一)近日,霍煤鸿骏铝电公司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出具的《中国银行保函索赔通知书》,该行称收到RABOBANK UTRECHT(荷兰合作银行)关于嘉能可提取霍煤鸿骏铝电公司开具的2000万美元备用信用证的通知。
(二)此后买卖双方通过各自代理律师事务所就是否提取备用信用证保证金进行函件沟通,未能达成一致。嘉能可案件代理律师事务所表示嘉能可将于2020年6月17日提取2000万美元备用信用证保证金。
二、提取备用信用证保证金对公司的影响
(一)2020年6月17日嘉能可已经提取2000万美元备用信用证保证金,霍煤鸿骏铝电公司与案件代理律师将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请诉中裁决等方式赔偿霍煤鸿骏铝电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
(二)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东能源”)在公司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霍煤鸿骏铝电公司5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时出具的《关于霍煤鸿骏铝电公司所涉诉讼纠纷的承诺》,因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前的交易事项或其他事项引致的诉讼、仲裁事项或协助司法裁定执行事项,而使霍煤鸿骏铝电公司被有权法院、仲裁机构最终判处/裁定承担相关责任而遭受损失。蒙东能源将根据本次交易中转让股权的比例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若霍煤鸿骏铝电公司通过诉讼或其它方式追回所遭受的损失,则露天煤业应在收到相关款项,将所追回的损失按本次股权转让比例一次汇入蒙东能源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鉴于本案件尚需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待本案件对公司利润影响最终确定后另行披露具体情况。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其他说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