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0-044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6月17日上午10:0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递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质押和抵押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资金使用安排,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上峰”)、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建材”)和控股子公司安徽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峰杰夏”)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8,700万元的贷款,其中,铜陵上峰拟向杭州银行合肥分行庐江支行融资5000万元,上峰建材拟向招商银行绍兴诸暨支行申请流动贷款25,000万元和并购贷款11,700万元,上峰杰夏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铜陵支行申请项目贷款15,000万元和流动贷款2,000万元。
根据银行要求,公司为铜陵上峰提供5,000万元的等额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上峰建材提供36,700万元的等额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上峰建材将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宁夏明峰萌成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萌成建材”)65%股权质押给招商银行绍兴诸暨支行作为其并购贷款的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不超过该笔贷款期限;铜陵上峰为上峰杰夏提供16,400万元的等额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上峰杰夏将其土地及在建工程为其该笔贷款向浦发银行铜陵支行提供抵押担保600万元。
具体内容请详见于2020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质押和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提议于2020年7月3日下午14:30时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质押和抵押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于2020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6)。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06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0-045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质押和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质押和抵押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质押和抵押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上峰”)、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建材”)和控股子公司安徽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峰杰夏”)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8,700万元的贷款,其中,铜陵上峰拟向杭州银行合肥分行庐江支行融资5000万元,上峰建材拟向招商银行绍兴诸暨支行申请流动贷款25,000万元和并购贷款11,700万元,上峰杰夏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铜陵支行申请项目贷款15,000万元和流动贷款2,000万元。
根据银行要求,公司为铜陵上峰提供5,000万元的等额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上峰建材提供36,700万元的等额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上峰建材将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宁夏明峰萌成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萌成建材”)65%股权质押给招商银行绍兴诸暨支行作为其并购贷款的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不超过该笔贷款期限;铜陵上峰为上峰杰夏提供16,400万元的等额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上峰杰夏将其土地及在建工程为其该笔贷款向浦发银行铜陵支行提供抵押担保600万元。
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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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对外担保对象中,除安徽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外,其它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峰杰夏的其他少数股东将按其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合规有效的反担保等措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2月20日
企业住所:诸暨市次坞镇大院里村
法定代表人:俞小峰
注册资本:32,6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水泥、水泥半成品(按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后,在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时效内从事经营活动);余热发电;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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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0月27日
企业住所: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天门镇
法定代表人:俞岳灿
注册资本:25,898万元
经营范围:水泥熟料、水泥、水泥制品生产、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进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水泥用石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的露天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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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徽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12日
企业住所: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天门镇板桥村何甲组22号
法定代表人:朱江平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节能环保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设备销售;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节能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工业废水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城市及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泥处理。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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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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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上述协议尚未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新增对外担保计划全部是公司为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融资资金为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所需资金,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近年来公司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整体负债率在合理的范围内,具备一定的债务偿还能力。
3、本次对外担保对象中,除安徽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外,其它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峰杰夏的其他少数股东将按其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合规有效的反担保等措施。
4、同意公司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在计划融资额度内向银行申请贷款业务并提供相应连带责任担保,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签署以上所述担保额度内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5、同意将本次对外担保计划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实际累计发生对外担保额为135,760万元,占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3.71%,占净资产的比例为25.00%,公司实际累计发生对外担保额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等情形。
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为58,100万元,新增后公司2020年计划对外担保额为266,290万元(其中41,570万元为重复追加担保),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26.90%,占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9.04%。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06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0-046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0年7月3日下午14:30时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3日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3日上午9:30到11:30,下午13:00到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3日上午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3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质押和抵押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6月1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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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7月2日上午9:00至17:00,7月3日上午9:00 至11: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会议室。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五)会议联系方式及相关事项:
1、会议联系人:徐小锋
电话号码:0571—56030516
传真号码:0571—56075060
电子邮箱:sfsn672@163.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披露。(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72”,投票简称为“上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7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参加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议案的表决意见(请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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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营业执照编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股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0-047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上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控股”)通知,获悉上峰控股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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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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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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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以2020年6月17日起算,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对应融资余额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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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控股股东进行股份质押融入的资金用于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控股股东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
4、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股份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