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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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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2

  转债代码:113548   转债简称:石英转债

  转股代码:191548 转股简称:石英转股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06月12日发出;2020年06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独立董事方先明、汪旭东、肖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士斌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以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不提前赎回“石英转债”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不提前赎回“石英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6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3

  转债代码:113548   转债简称:石英转债

  转股代码:191548 转股简称:石英转股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不提前赎回“石英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 1498号文核准,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36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6亿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54号文同意,公司3.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石英转债”,债券代码“113548”。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公司股票自2020年05月06日至2020年06月16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石英转债”转股价格为15.25元/股,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石英转债”转股价格为15.10元/股))的130%(含130%),已触发“石英转债”的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0年06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石英转债”的议案》,鉴于当前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石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即暂不提前赎回“石英转债”。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6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转债代码:113548        转债简称:石英转债

  转股代码:191548        转股简称:石英转股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特定股东及部分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仇冰先生直接持有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22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监事会主席陈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仇冰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日后,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7,22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或者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陈东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5,1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5%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仇冰先生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通过太平洋实业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直接或通过太平洋实业间接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持有或通过太平洋实业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3、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关于减持本人于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老股(不包括发行人本次发行后在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发行人的股份)事项,本人承诺如下:

  (1)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本人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老股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老股总数的25%;

  (2)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本人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老股数量不超过本人第13个月初持有老股总数的25%。

  4、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人直接持有或通过太平洋实业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付本人或太平洋实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人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在发行人职务调整或离职而发生变化。

  监事陈东先生无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仇冰先生、陈东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减持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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