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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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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占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0.88%。经测试其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考虑前瞻性信息,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B.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第二名客户为公司KD出口海外合作商,账面余额78,379,114.31元;公司因交易内容的不同,分别进行减值测试,其中:对于T/T电汇付款的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对于上年计算的应收利息继续按100%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末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41,578,687.24元,坏账计提比例为53.05%;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第三名客户为公司合营企业海南一汽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账面余额为64,079,292.54元。因考虑该客户资不抵债,公司按预期可收取的现金流量即该客户的2019年年末资产负债率作为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末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38,550,102.40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60.16%;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第四名、第六名等客户的账面余额62,250,409.22元,考虑款项逾期,相关单位明显经营困难,部分已进入诉讼程序,有客观证据表明其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其预期可收取的现金流量与账面价值差额计提坏账准备57,786,721.77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92.83%;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第五名客户的账面余额9,403,157.48元,考虑其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及年度报告披露日前已与公司达成协议,公司按约定协议中预期可收取的现金流量与账面价值差额计提坏账准备4,535,071.48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48.23%;

  报告期期末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明细

  单位:元

  ■

  综上,公司报告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28.39%,较期初计提比例增长11.33个百分点。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其坏账准备计提比例66.53%,较期初增长41.63个百分点。公司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是充分的。

  (3)请结合你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政策,说明:①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及存货跌价准备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②对于房地产存货项目,请结合当地房地产开发政策、开发现状及未来可变现情况等说明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③报告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①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及存货跌价准备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A. 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测算,以评估其是否存在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情况。在确定可变现净值时,公司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的基础上,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

  报告期,公司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60亿元,其中,原材料计提0.51亿元,库存商品计提0.09亿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公司进行减值测试过程中,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识别存货的情况,并充分考虑存货未来的市场预期和其他影响因素,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进行计量。产成品、库存商品和原材料等可直接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停产车型的原材料存货,充分考虑售后的需求量,其可变现净值按售后件销售价格预计,剩余部分的原材料存货可变现净值因考虑无活跃市场价格按废品出售的价格确定。据此,公司将可变现净值与账面金额进行比较,合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B.存货跌价准备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8年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与2018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

  a. 报告期末比期初存货跌价准备减少8,361.97万元,减少比例为22.51%,主要是公司去库存化致库存商品与在途物资期末比期初大幅减少导致去掉库存的库存商品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结转至销售成本所致。存货跌价准备大幅减少与公司去库存经营策略变动一致。

  b. 报告期原材料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较2018年减少1.77亿元,主要系2018年公司已对逐步予以停产的车型的大部分原材料计提了跌价准备,而报告期为上述车型的原预计在2019年有少量生产使用的原材料因车型停产而不再使用的部分计提跌价准备所致。

  公司于2018年对M3、M6等车型予以逐步停产,公司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的基础上,考虑持有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作出判断和估计,即考虑了2019年预计少量的生产量及售后需求量,对库存原材料进行减值测算,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19年,汽车行业消费低迷,公司产销量同比大幅下滑,未达年初预期,公司决定将M3、M6等车型予以停产,同时与之匹配的NG115、NG116、TG115发动机等也一并停产。故原预计2019年生产用的原材料不再使用,公司对该部分库存原材料做进一步减值测试,故2019年计提的原材料跌价准备低于2018年。

  c. 报告期库存商品计提的跌价准备较2018年减少0.85亿元,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整车库存较期初大幅下降所致。鉴于国六排放标准将自2020年7月1日起在国内全部城市实施,且公司部分主要销售市场(如河南、山西、安徽等)已提前一年实施国六排放标准,为应对此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清理整车库存;同时为避免库存积压,公司产销量基本平衡,故报告期末库存整车大幅下降,从而计提的跌价准备也大幅下降。

  综上,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是公司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的基础上,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作出判断和估计的结果,其大幅下跌是合理的。

  ②对于房地产存货项目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A.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房地产存货项目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a. 报告期末,公司开发成本(0.58亿元)为正在开发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11月,公司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启动开发金盘花园二期项目,截至2019年末已发生的支出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费0.14亿元、设计勘察等前期费用0.07亿元、建筑安装工程费0.34亿元等。

  2019年1月30日,公司董事会十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项目委托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委托海南海马会馆有限公司代建“金盘花园二期(A区)”项目。公司预计项目于2020年建成销售,将为公司带来不低于1亿元的净收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项目的代建成本列入开发成本,截至2019年末已发生0.03亿元。

  b. 报告期末,公司开发产品(0.27亿元)为金盘花园一期项目待售的房产(含商铺、车库)。

  c. 报告期末,公司拟开发土地(862万元)为位于海口的石山度假村、永桂开发区和美国工业村的土地。

  B. 公司房地产存货项目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从外部信息及内部信息分别判断房地产存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从内部信息来看,公司持有的开发成本将继续项目开发,持有的房地产存货用于开发销售用途,持有目的与意图不变。

  从外部信息来看,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2018年发布的《海口市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成果》,海口市金盘片区属龙昆南到金牛路,楼面地价为3,000元/平米;金盘片区工业用地评估基准地价为1级50万元/亩。公司开发产品为框混结构,建安成本约为2,300元/平米,土地成本不超过10万元/亩。由于商品房价格近年持续走高,现区域内90年代二手商品住宅转让价格均在10,000元/平米以上,新建商品住宅均价高于15,000元/平米,商铺价格均价高于30,000元/平米。当前海口市存量商品住宅和土地转让价格远远高于公司房地产存货项目的账面价值。

  综上,公司所持有的房地产存货不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未对上述房地产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是合理的。

  ③报告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公司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转销金额1.43亿元,无转回情况。

  根据《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报告期末,原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并未消失,如因某车型停产导致的零部件闲置等,故不存在转回情况。

  鉴于国六排放标准将自2020年7月1日起在国内全部城市实施,且公司部分主要销售市场(如河南、山西、安徽等)已提前一年实施国六排放法规,为应对此情况,公司报告期内相应调低非国六排放产品销售价格。公司积极清理库存整车,将原计提跌价准备的库存商品车均已实现出售,故将此部分跌价准备予以转销,金额为0.80亿元;公司为盘活资产,将闲置积压的原材料、在途物资进行折价销售,或按废品处置,或经试验验证后更换用途予以复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已售存货,应当将其成本结转为当期损益,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也应予以结转”。公司销售、处置或复用了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其计提的跌价准备应予以转销,冲减相应的成本费用,金额为0.63亿元。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是合理的。

  (4)请结合你公司计提长期资产减值的会计政策,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和未来使用价值等,详细说明你公司报告期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减值测试的过程和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说明计提减值损失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回复:

  ①报告期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减值测试的过程

  依据A:《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第五十二条规定:“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依据B:《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第五十四条规定:“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依据C:《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第五十八条规定:“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依据D:《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第六十四条规定:“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依据E:《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第六十六条规定:“有迹象表明一项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无形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为规范公司资产减值的计提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资产损失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管理办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和资产减值管理办法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等,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9年末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评估过程: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组织资产盘点,由使用部门梳理使用状态,确定存在减值迹象资产清单,并提交技术部门审核、评估确认无其他使用价值后,向公司提交资产减值申请审批程序。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资产价值回收处置方式,会同价格审核部门、财务部门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②报告期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

  2019年,汽车行业消费低迷,公司产销量同比大幅下滑,公司决定将M3、M6等车型予以停产,同时与之匹配的NG115、NG116、TG115发动机等也一并停产。公司将涉及上述产品的相关资产如模夹检具按废品处置价值计提减值,涉及产品及发动机的非专利技术按资产可收回金额为零计提减值。公司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计提减值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③报告期公司计提减值损失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于2016年开启品类战略的相关研究工作,于2017年启动实施品类战略,以“收缩聚焦断舍离、细分市场前三甲”为宗旨,以品类战略为核心,力争实现转型升级。经过近三年的优化,公司品类战略逐渐清晰,郑州基地聚焦8万级SUV品类,定位“强动力”差异化心智;海口基地聚焦7座多功能家庭轿车品类,定位二胎7座车心智;新能源汽车聚焦长续航电动汽车品类,定位长续航与智能网联心智。

  品类战略的执行需要经历从研讨、判断、取舍到实施的完整过程。在此过程中,为少走战略弯路、减轻决策阵痛,公司必须定期对旗下各款车型的后续开发潜力、未来市场走势及核心产品要义做出判断与取舍。据此,2017年,公司根据当时产品的市场表现,对产销量小、利润率低的车型(H11、H13、M2、M8、传统动力微车等)予以停产,并对有市场份额但非主导品类的M3车型果断放弃升级国六排放标准相关开发,根据预计销量逐步停产;2018年,公司对M6、S5Y、F7、F5等车型予以逐步停产,同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对M3车型的未来预计销量并逐步停产。

  经过2017、2018年经营中的断舍离,公司已将非主导产品逐步放弃,产品聚焦逐步凸显。报告期公司保留的在研产品及在销产品,符合公司品类战略,属于公司战略产品,与公司强动力、7座多功能家庭轿车、长续航及智能网联等心智方向相匹配,与汽车行业个性化、电动化、节能化的发展趋势相吻合,相关资产均不存在减值迹象。

  基于上述情况,得益于品类聚焦的成果,本报告期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大幅下降,其结果是合理的,相关操作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

  (5)请对比2017、2018年度相关资产减值测算过程,说明报告期各类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是否充分,以前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是否准确,是否存在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况。

  回复:

  ①公司资产减值测算的依据

  依据A:《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的要求及该准则中列举如“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企业经营所处的技术或法律等环境在当期或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效益已低于预期”等减值迹象。

  依据B:《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中第六十四条“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收回金额”,“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依据C:《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可收回金额测算方法:资产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②公司2017、2018年度资产减值测算情况

  A. 2017年资产减值测算过程及结果

  a. 2016年底,国家公布国六A排放标准要求将在2020年7月1日前于国内全部城市实施,其中部分城市将提前实施,由此导致公司部分产品生命周期缩短。鉴于公司决定将不再开发国六标准的M3产品,公司将涉及M3产品的相关资产如模夹检具及非专利技术认定为资产组,并按停售前预计可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及废品处置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

  b. 因公司实施品类战略,须聚焦并断舍离部分产品,以及因市场环境变化、国家对新能源技术要求的进一步提高、新能源汽车更新换代速度加快,公司决定停产M2、M8、微车及短续航里程的纯电动汽车等产品,并将该停产产品的相关资产如模夹检具、到货结算的库存原材料等按废品处置价值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非专利技术按资产可收回金额为零计提减值;

  c. 因消费者偏好改变,市价大幅下跌,以及成本上升等而造成库存的整车、配件等资产,按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

  d. 因一汽海马产品战略转移,原工厂产能剩余,同时因设备技术落后等原因,导致部分设备闲置,按废品处置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

  基于以上原因,2017年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部分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25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

  B. 2018年资产减值测算过程及结果a. 2017年,因国六排放标准实施影响,公司对涉及M3 产品的相关资产按2020年6月30日停售、停售前预计可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及废品处置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2018年,鉴于M3车型产品主要销售市场将提前一年实施国六排放法规,且该产品2018年实际销量与原预计销量出现较大偏差,故预计M3产品至2019年7月1日停售并调整停售前预计产销量。由此导致M3车型产品生命周期进一步缩短,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一步减少。公司将涉及M3产品的相关资产如模夹检具及非专利技术等资产认定为资产组,并按停售前预计可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及废品处置价值进行测试,计提减值;

  b. 公司落实品类战略,产品进一步聚焦,将不再开发M6、S5Y、F7、F5等产品的国六排放车型,相关车型予以逐步停产;公司将涉及上述产品的相关资产如模夹检具及非专利技术等资产认定为资产组,并按停售前预计可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及废品处置价值进行测试,计提减值;

  c.因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坡较大,公司将对受政策影响盈利大幅下降的 @1、@3等纯电动汽车产品予以停产。公司将该停产产品的涉及资产如模夹检具按废品处置价值计提减值,涉及的非专利技术按资产可收回金额为零计提减值;

  d. 因消费者偏好改变,市价大幅下跌,以及成本上升等而造成库存的整车等资产,按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

  e. 因生产经营安排使产能剩余,同时因设备技术落后等原因,导致部分设备闲置,按废品处置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

  基于以上原因,2018年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部分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1.33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

  ③报告期资产减值测算情况

  A. 2019年,汽车行业消费低迷,公司产销量同比大幅下滑,公司决定将M3、M6等车型予以停产,同时与之匹配的NG115、NG116、TG115发动机等也一并停产。据此:

  a. 原预计2019年生产上述停产车型用的原材料不再使用,公司对该部分库存原材料进一步计提跌价准备。

  b. 公司将涉及上述停产车型的相关资产,如模夹检具按废品处置价值计提减值,涉及产品及发动机的非专利技术按资产可收回金额为零计提减值。

  B. 因市价大幅下跌,以及产量下降致成本上升等而造成库存整车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按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

  C.因生产经营安排使产能剩余,同时因设备技术落后等原因,导致部分设备闲置,按废品处置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

  基于以上原因,2019年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部分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

  ④关于报告期及以前年度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合理性的说明

  A. 关于报告期各类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是否充分的说明

  公司于2016年开启品类战略的相关研究工作,于2017年启动实施品类战略,以“收缩聚焦断舍离、细分市场前三甲”为宗旨,以品类战略为核心,力争实现转型升级。经过近三年的优化,公司品类战略逐渐清晰,郑州基地聚焦8万级SUV品类,定位“强动力”差异化心智;海口基地聚焦7座多功能家庭轿车品类,定位二胎7座车心智;新能源汽车聚焦长续航电动汽车品类,定位长续航与智能网联心智。

  本报告期,公司已将非主导产品逐步放弃,产品聚焦逐步凸显。报告期公司保留的在研产品及在销产品,均符合公司品类战略,属于公司战略产品,与公司强动力、7座多功能家庭轿车、长续航及智能网联等心智方向相匹配,与汽车行业个性化、电动化、节能化的发展趋势相吻合,相关资产均不存在减值迹象。

  与此同时,公司于报告期内进一步收缩聚焦,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非战略产品相关资产以及其他闲置资产充分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克服重重困难,追回大额应收账款,进而有效降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整车产销平衡管理,并适度控制整车库销比,报告期末整车及相关零部件库存趋于合理安全范围。

  基于上述情况,得益于品类聚焦的成果,报告期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是充分的。

  B. 关于以前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是否准确及是否存在跨期调节利润情况的说明

  品类战略的执行需要经历从研讨、判断、取舍到实施的完整过程。在此过程中,为少走战略弯路、减轻决策阵痛,公司必须定期对旗下各款车型的后续开发潜力、未来市场走势及核心产品要义做出判断与取舍。

  据此,2017年,公司根据当时产品的市场表现,对产销量小、利润率低的车型(H11、H13、M2、M8、传统动力微车等)予以停产,并对有市场份额但非主导品类的M3车型果断放弃升级国六排放标准相关开发,根据预计销量逐步停产;2018年,公司对M6、S5Y、F7、F5等车型予以逐步停产,同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对M3车型的未来预计销量并逐步停产。相应地,公司在2017年和2018年,分别对当期停产产品涉及的相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

  基于公司2017、2018年度经营中的断舍离,至2019年,公司品类战略渐入正轨,非主导产品逐步放弃、产品聚焦逐步凸显,公司在研、在售产品均已匹配公司品类战略心智定位,并符合汽车行业未来发展趋势。产品结构的成功调整,为公司经营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综上,公司以前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财务制度、资产当期及预期使用状况充分准确计提的,不存在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①针对应收账款坏账损失,我们实施了以下程序进行核查

  a.对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解,测试其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b.检查与之相关的合同、发票、报关记录、信用证等单据,以确认该应收账款形成的真实性。

  c.对海外合作商客户2019年度的销售回款逐笔进行核实,确保回款真实准确。

  d.通过函证、检查相关凭证等方式,确认其应收账款余额的合理性。

  e.对坏账准备计提进行复算,确定其计提的准确性。

  ②针对存货跌价准备,我们实施了以下程序进行核查

  a.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b.获取期末存货清单,结合存货监盘程序,检查存货的数量及状况。

  c.获取存货跌价计算表,检查其计算方法的准确性,并对管理层计算存货可变现净值所涉及的重要估计进行评价,包括:

  - 结合汽车行业政策、公司的生产经营规划,市场需求变化、政策变化等因素,复核管理层选用的可变现净值计算方案的合理性。

  - 结合管理层提供的销售政策,考虑相关市场的变化因素,复核管理层选用的预计销售价格、成本、费用的合理性。

  - 对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进行重新计算,复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准确性。

  d.复核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政策执行的一贯性,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变化情况以及会计处理的正确性。

  e.复核财务报表中对于存货跌价准备的披露。

  ③针对长期资产减值,我们实施了以下程序进行核查

  a.评估及测试与长期资产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的有效性,包括关键假设的采用及减值计提金额的复核及审批。

  b.对固定资产进行抽盘,检查固定资产的状况、了解其本年度的使用情况。

  c.获取管理层对于减值资产范围的认定材料,并评估管理层对于资产组认定的合理性。

  d.获取相关行业政策,询问相关管理人员、评估公司做出相关管理经营调整的真实意图;检查管理层评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减值的判断是否与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相符,是否与行业发展及经济形势一致。

  e.评估管理层对用于计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减值的关键假设判断的合理性。

  f.获取管理层编制的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表,重新计算复核其计算金额的准确性。

  基于上述审计程序,就财务报表整体公允反映而言,公司的各项资产减值的认定和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

  9. 你公司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11.43亿元,较期初余额上升163.33%,请结合你公司报告期业务模式和结算模式的变化情况,说明应付票据余额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你公司向我部报备前五大应付票据对象的名称及具体金额等情况。

  回复:

  2019年,中国汽车行业整体运行面临较大压力,加之公司品类战略进入攻坚阶段、产品聚焦效果也尚未完全体现,内外不利因素叠加,造成公司报告期内汽车产销量未达成年初目标。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在现有业务模式及结算模式不变的情况下,借助银行授信敞口,向银行存入约定的承兑汇票保证金,并根据合同条款或双方约定开具不同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此举可有效延缓资金直接支出、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营运资金周转效率。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减少7.44亿元,应付票据增加7.09亿元,货币资金增加7.49亿元。因此,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上升是合理的。

  10. “研发投入”项目显示,你公司报告期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为5.66亿元,研发投入资本化率为83.33%,同比上升26.20个百分点。

  (1)请你公司结合报告期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分析说明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①报告期公司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报告期,公司主要研发项目进展如下:

  A. 产品研发项目。8S-6AT车型,按期通过工程调试、生产调试及初期流动阶段,于2019年6月SOP;8S-7DCT车型,整车性能基本达标,NVH、驾驶性正在进一步优化;8S小改项目,已完成效果图设计,正在制作油泥模型及策划项目QCD达成方案;6P项目,如期通过工程调试阶段,并完成第四轮道路可靠性验证;7X项目1.5T3车型,通过生产调试阶段,进入初期流动管理;7X项目1.6GT车型,完成工程设计,通过产品和工艺验证阶段。

  B. 动力总成研发项目。1.6T GDI发动机如期顺利量产;7DCT项目,搭载SG00项目完成B样机考核并通过工程调试阶段,完成TCU软件“三高”标定;混动总成,完成B样机考核,通过工程调试阶段,完成全功能的HCU/TCU/BMS软件开发、测试、标定工作;1.5GT350bar直喷增压发动机项目,完成燃烧开发、台架标定以及双流道增压器性能摸底。

  C. 技术平台研发项目。智能网联平台语音识别率与8S车联网激活率大幅提升,7X实现车家互联功能;自动驾驶平台已实现车位识别准确率达98%以上;可变电动平台完成第二轮可靠性路试验证,完成铝车身及其连接工艺落地,实现“感应上电、怀挡、隐藏式门拉手、FOTA升级、智能充放电”五项创新技术;三电平台完成电池包平台化设计,完成三合一高度集成电机系统的匹配,NEDC效率达90%以上,完成第4代VCU的硬件平台验证及控制策略制定。

  ②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变动的原因

  2019年,公司落地实施品类战略,对资源和产品进行进一步聚焦,集中研发资源开发公司战略产品,如8S、7X、6P等项目。同时,逐步减少对非战略产品的延伸拓展研发投入,如相较于以前年度,公司减少了M3、M6、福美来系列五座等产品的商业化改造研究等。部分以前年度作为课题研究的前瞻性技术,如智能网联、自动驾驶等研究,也随着公司战略项目如8S、7X等项目的运用而逐步转为在战略产品上进行正式开发,从而表现为费用化投入减少。与此同时,为应对行业下行、产销下滑的不利局面,公司大力缩减各项不必要开支。受上述情况影响,公司在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大幅压缩,全年研发投入6.79亿元,相比2018年减少2.69亿元;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为5.66亿元,研发投入资本化率为83.33%,同比上升26.20个百分点。

  综上,2019年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变动,主要是基于公司品类战略落地要求及项目开发进度要求所致,相关变动与企业经营情况相符,相关变动是合理的。

  (2)请分项目说明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时点、条件、项目进度(是否达到资本化时点)、确认资本化金额的依据、是否符合你公司资本化政策及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依据A:《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第八十二条规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一)将为获取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和探索、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阶段确认为研究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且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此阶段确认为开发阶段。”

  依据B:《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第八十三条规定,“开发阶段的支出,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确认为无形资产。

  (一)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三)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资本化时点的判断依据和资本化时点的确认依据:项目目标设定并设立项目章程之后为开发阶段,该阶段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计入开发支出。

  资本化时点的开发流程具体为:汽车开发项目包括造型及工程设计、产品及工艺验证、预试生产、试生产,含多轮整车道路试验及EMS标定、碰撞及公告试验等,车型达到量产并上市销售,达到项目研发的预定可使用状态,从研发支出转为无形资产-非专利技术;发动机及变速器项目包括设计、样件试制、A/B/C样机开发及其验证、零批量验证,含标定、可靠性及耐久性试验、性能试验等产品达到量产并匹配车型上市,达到项目研发的预定可使用状态,从研发支出转为无形资产-非专利技术。

  2019年度,公司研发投入6.79亿元,资本化金额为5.66亿元。公司资本化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及本报告期资本化投入金额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公司汽车开发项目SG00、E1等于2019年陆续实现产品上市销售,公司发动机项目1.6TGDI匹配车型亦于2019年实现上市销售,达到项目研发的预定可使用状态,从研发支出转为无形资产-非专利技术。

  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研发项目的目标均已设定,并完成设立项目章程,处于开发阶段,尚未实现产品销售,公司对其具有强烈的使用意图,预计完成研发产品后将自行生产并上市销售,且公司具有完成该项目成果的人员、技术及资源等。根据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上述项目达到资本化时点,满足资本化条件,符合公司资本化政策。

  综上,公司计入资本化的研发项目完全符合公司的资本化条件,研发支出资本化的相关会计处理是合理合规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会计政策,资本化占比亦符合公司经营情况与研发实际。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针对研发投入,我们实施了以下程序进行检查:

  ①检查与账面研发支出相关项目的立项文件、项目章程等与立项相关的资料,确认研发项目的存在。

  ②检查研发支出各项目的相关合同、凭证、对合同进行查验及测算,确认其发生的真实性、合理性、准确性。

  ③对研发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各项目的研发战略意图及研发进度,分析公司研发项目存在的合理性。

  ④对研发项目的过门记录、验收节点进行检查,以确认研发进度发生的真实性。

  ⑤对本期转入无形资产的研发项目,检查其最终的过门记录,相关会议记录、上市记录、转入无形资产后的使用情况等确认其转入无形资产的金额、时间的合理性。

  ⑥对本期费用化的研发支出,已终止研发的检查其终止研发相关的会议纪要、文件,已研发成功转入无形资产后发生的后续支出,检查后续支出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其以确认研发支出费用化的合理性。

  基于上述审计程序,就财务报表整体公允反映而言,公司的研发支出确认资本化时点、金额的依据及的与其相关会计处理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

  11. 你公司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下降46.20%,主要系项目验收转固所致,请补充列示报告期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具体金额,结合在建工程的工程进度、设备状态及使用条件等因素说明相关在建工程项目是否达到转固条件。请会计师核查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是否合规,金额是否准确。

  回复:

  ①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依据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条款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从下列三个方面进行判断:

  A. 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生产工作已经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B. 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设计要求或与合同规定或生产要求相符或者基本相符;

  C. 继续发生在所购建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几乎不再发生。

  同时,对于未办理竣工决算但符合转固条件的在建工程,按照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金额及其发生的相关税费等估计其价值确定转固金额,在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②报告期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公司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项目,主要为整车生产线项目(本年度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其中,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金额为485,387,241.58元,转入无形资产的金额为12,222,764.77元,合计转固金额为497,610,006.35元。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A. 公司SG00车型于2019年7月正式上市销售,SG00车型专用模夹检具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符合转固条件,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1.47亿元。

  B. 公司1.6TGDI发动机项目已达到量产条件,匹配车型于2019年7月正式上市销售,相关生产线和生产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符合转固条件,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0.10亿元。

  C. 公司7DCT变速器项目已达到量产状态,其匹配车型整车性能基本达标,NVH、驾驶性正在进一步优化,处于优化验证阶段。故其厂房及附属设施、生产线及生产设备已陆续具备生产条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符合转固条件,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1.75亿元,转入无形资产0.05亿元。

  D. 公司不断完善研发与验证能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发布2019年(第26批)新认定及全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19]2033号),公司成功获得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公司动力试验中心大楼及其相关试验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符合转固条件,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0.67亿元,转入无形资产0.01亿元。

  E. 公司新能源汽车E1车型于2019年6月上市销售,其专用模夹检具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符合转固条件,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0.38亿元。

  F. 已于2018年年底转固的郑州第三工厂项目,因部分土建竣工决算,新增固定资产原值0.03亿元。

  G. 生产线改造、办公等项目,主要为公司因新增产品量产,为提高产品质量以及提高办公效率而购买的设备、软件等,在安装调试运行完成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符合转固条件,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0.45亿元,转入无形资产0.07亿元。

  综上,公司从在建工程转入的固定资产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工程项目实际进度,达到转固条件,会计处理合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针对在建工程转固,我们实施了以下程序进行检查:

  ①了解并测试公司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相关的内部控制。

  ②检查公司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相关的合同、发票、付款单据、记账凭证、验收记录等确认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存在及发生的合理性。

  ③对本期转固的在建工程,核实其转固申请表、验收单、实际使用时间等重要转固资料,确定其转固时间及转固金额的合理性。

  ④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在建工程进行实地查验,确认其存在、权利及义务。

  基于上述审计程序,就财务报表整体公允反映而言,公司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

  12. 你公司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4.7亿元,较期初增加44.48%,主要系向银行借款增加所致,你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3.06亿元,较期初增加122.64%。请你公司说明在货币资金较为充裕的情况下,新增债务融资的原因、用途及商业考量,是否显著增加你公司的财务负担。

  回复:

  ①公司债务融资情况

  A. 债务融资分类

  单位:元

  ■

  B. 2019年度债务融资余额情况

  单位:元

  ■

  ②关于新增债务融资原因、用途及商业考量的说明

  A. 基于公司经营的考虑

  2019年以来,国内经济下行压力逐步加大,中国汽车行业发展趋势亦不容乐观。在此背景下,公司品类战略实施进入攻坚阶段,新产品与新技术研发需要持续投入的同时,战略新产品销量须逐步攀升,营销新模式见效亦需要经过一定的沉淀与积累。因此,公司通过开展适当债务融资,准备相对充足的资金以应对未来经营需要,具有其合理性。

  B. 基于资金流入情况的考虑

  2019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3.60亿元,较期初增加7.49亿元,增长122.64%。报告期内资金增长主要因公司处置子公司股权等收到的货币资金所致,此类业务不具有可持续性。因此,为保证公司现金流持续健康、稳定,公司在控制合理财务成本的前提下保持适度财务杠杆具有其合理性。

  C. 基于货币资金配置时点的考虑

  2019年度,公司新增债务融资分别发生于4月(取得银行贷款2.7亿元)、11月(取得银行贷款2亿元);公司处置子公司股权分别发生于7月(处置河南海马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款收到1.16亿元)、10月(处置上海海马汽车研发有限公司股权款收到4.84亿元)、12月(处置上海海马汽车研发有限公司股权款收到3.25亿元)。因此,公司债务融资与股权处置的回款时点存在交叉与错位。在相关事项及回款未最终确认前,公司为保证资金的充足而进行适当债务融资准备,具有其合理性。

  综上,公司新增债务融资系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合理判断而作出,公司新增债务融资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流动资金等需求。

  ③关于新增债务融资是否显著增加公司财务负担的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债务融资合计4.7亿元,负债总额为50.07亿元,资产总额为107.2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6.67%,财务杠杆比例处于相对低位水平。同时,公司债务融资综合成本不高于5.5%,年融资成本约2500万元,相比公司经营规模亦处于相对安全水平。因此,新增债务融资并未显著增加公司财务负担。

  13. 关于预计负债,请你公司补充说明:

  (1)你公司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期末余额为5,327.92万元,较期初下降41.65%,请说明产品质量保证的构成情况、确认依据及计算过程,报告期计提产品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过程和报表列示项目。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期末余额为5,327.92万元,较期初9,130.29万元下降41.65%,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末处于产品质量保证期内的公司产品市场保有量较期初减少所致。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①  产品质量保证金的构成及确认依据

  公司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是公司根据国家汽车三包相关政策、公司与国外经销商约定承担的售后理赔范围以及公司公布的售后政策、公司历史经验估计等,计提的公司生产销售的整车及成套KD可能发生的产品质量保证金额。此外,A.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海马)生产的整车,通过合营企业海南一汽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海马销售)对国内销售,此部分整车预计可能发生的产品质量保证金额由合营企业一汽海马销售承担;B.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新能源SUV产品,通过公司新能源SUV产品总经销商对国内销售,此部分整车预计可能发生的产品质量保证金额由公司新能源SUV产品总经销商承担。因此,公司账面体现的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主要为估计的海马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整车(不含新能源SUV产品)及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整车、一汽海马出口的整车以及成套KD件可能发生的产品质量保证金额。公司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的产品主要为8S、S5、S7等整车及其出口成套KD件。

  ②产品质量保证金的具体构成情况及计算过程

  公司产品质量保证金由售后三包理赔、车辆保养费(首次保养)、新车交付检查(PDI)费三部分构成,其计提过程如下:

  A.售后三包理赔:公司根据保养手册,对处于保修期内的车辆发生故障具有理赔义务。当处于保修期内的车辆发生由于公司的责任所产生的理赔需求时,其发生的理赔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估计金额为:∑(历史经验计算的单台单月理赔金额*单车预计剩余理赔期间)。

  B.首次保养:首次保养为公司依据保养手册,对终端客户提供购车后的首次保养所发生的费用,该部分费用为公司承担。其估计金额为:∑(单一车型最近三个月的销售量×单一车型的首次保养金额)。

  C.新车交付检查(PDI)费:公司在将新车交付经销商时,经销商需要对交付车辆进行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其估计金额为:预计需要进行PDI检测的车辆数量×单台PDI检测费用。

  报告期末,公司产品质量保证余额构成如下表:

  单位:元

  ■

  ③产品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过程和报表列示项目

  根据上述确认依据及计算方法,公司每月末对产品质量保证金进行测算,并比照测算结果与账面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余额进行比较,将差额金额予以计提:

  借:销售费用-理赔及保养

  贷: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

  当实际发生时,

  借: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报告期公司根据历史数据测算得出的产品质量保证金额余额在“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列示,报告期累计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金额在“销售费用-理赔及保养”列示。

  (2)请结合相关诉讼情况,说明计提预计负债的金额、计算过程及判断依据。

  回复:

  公司因未决诉讼计提的预计负债,是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一汽海马与某供应商产生的合同纠纷。2019年第三季度,该供应商起诉并申请法院保全冻结一汽海马账户资金7,891,442.81元。该案于2020年3月2日经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汽海马承担相关费用共计6,229,185.25元。一汽海马已于2020年3月27日提起上诉,该案最终结果仍具不确定性。

  报告期末,公司对该供应商应付账款余额为2,642,115.25元。公司根据原合同金额6,907,000.00元与账面应付账款差额计提4,264,884.75元。考虑一汽海马已提起上诉,二审判决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故将差额部分计入“预计负债”科目。

  (3)请说明预计开票信用损失的构成情况、确认依据及计算过程。

  回复:

  预计开票信用损失,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海马财务有限公司针对对外开具的由其承兑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余额。

  海马财务有限公司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具有担保性质,一旦出票人未能按期兑付时,海马财务有限公司需无条件及时兑付,所以需要针对开票的风险敞口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海马财务有限公司根据各出票人的信用风险计提预期信用损失,从而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公式为:

  预期信用损失 = 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敞口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债务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违约概率计算时,将以内部模型结果为基础进行调整,并加入前瞻性信息,以反映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的债务人时点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是指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具体计算时,根据业务产品以及担保品等因素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违约发生时,海马财务有限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本报告期末,海马财务有限公司对外开具的出票人为非公司合并范围内单位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55,147,751.45元,出票人在海马财务有限公司为开具汇票存放的保证金为24,045,504.48元,剩余违约风险敞口为31,102,246.97元。海马财务有限公司根据其信用情况及历史经验,确定违约概率为1%,违约损失率为100%,故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311,022.47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针对预计负债,我们实施了以下程序进行检查:

  ①了解并测试公司预计负债相关的内部控制。

  ②向银行询证是否存在担保事项。

  ③对已涉诉并判决的负债,取得并审阅相关法律判决书;对已涉诉未判决的负债,获取被审计单位法律顾问的意见书。

  ④对计提的三包费用,我们获取企业的三包政策,依据三包政策,重新计算三包费用,复核其计提金额的充分性、准确性。

  ⑤评价管理层估计的预期信用损失是否适当,重新计算开票信用损失,复核其计提金额的充分性、准确性。

  ⑥检查预计负债的估计是否合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基于上述审计程序,就财务报表整体公允反映而言,公司预计负债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

  14. 你公司因 2017 年、2018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2018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请你公司认真自查,是否存在其他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的情形。

  回复:

  ①自查依据

  依据A:《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有权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一)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

  (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六)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七)构成欺诈发行强制退市情形;

  (八)构成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强制退市情形;

  (九)构成五大安全领域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十)出现本规则第12.11条、第12.12条规定的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公司披露的解决方案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披露解决方案,或者在披露可行的解决方案后一个月内未实施完成;

  (十一)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十二)出现可能导致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的情形;

  (十三)本所认定的其他存在退市风险的情形。

  依据B:《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本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依据C:《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有权对其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

  (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三)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

  (四)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②自查结论

  因公司2017年、2018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9年4月24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证券简称由“海马汽车”变更为“*ST海马”, 股票代码仍为“000572”, 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2020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年报显示,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46.9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8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9.21亿元。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师(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年报相关数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468号)。因此,公司已消除《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至(四)规定的情形。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主要银行账号没有被冻结,公司董事会能够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公司没有向控股股东或者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规定的其他应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第(一)至(四)规定的应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2019年和2020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730,583,617.03元和-120,428,807.99元,目前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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