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0-28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星期二)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上午9:15至2020年6月1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民路222号天盈广场东塔3001广东鸿图广州运营中心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黎柏其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13,998,15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8.9819%。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3,992,15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8.98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011%。
会议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因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需要,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无法到会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方式参会,见证律师列席现场会议并进行见证。本次会议通过视频方式参会的前述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或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313,992,1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
反对6,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313,992,1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
反对6,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313,992,1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
反对6,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313,992,1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
反对6,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313,992,1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
反对6,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313,992,1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
反对6,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77,3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11%;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313,992,1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
反对6,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77,3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11%;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5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313,992,1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
反对6,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77,3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11%;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5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313,992,1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
反对6,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的云芸律师、何灿舒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鸿图《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0-29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0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完成相关回购注销手续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32,363,366元变更为530,063,366元,同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5月26日及6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