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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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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0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软科技”或“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573.7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5号)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69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1.59元,公司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381,927,1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3,631,025.2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24日全部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2月24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229000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部分项目投资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可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进行了投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募集和使用情况,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5月31日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1,573.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环专字(2020)630243号《关于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6月16日,龙软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计人民币1,573.7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1,573.7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环专字(2020)630243号《关于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专字(2020)630243号《关于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认为:龙软科技董事会编制的《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八十一号 上市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等有关规定编制。

  (四)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龙软科技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六、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专字(2020)630243号《关于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出具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1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软科技”或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5号)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69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1.59元,公司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381,927,1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3,631,025.2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24日全部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2月24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229000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相关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规划持续投入募集资金,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管理中心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4.保荐机构出具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2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6月1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0年6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公司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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