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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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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风险提示公告

  股票简称:ST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20-035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筹划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2020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2020年1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相关公告及文件。

  由于交易各方对本次重组的交易价格、业绩承诺及补偿等核心事项未能达成一致,2020年6月12日晚,公司收到了交易标的资产控股股东等部分交易对方发送的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协议文本,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进行了协商。鉴于本次重组涉及的交易对方较多,公司目前仍需与各交易相关方继续落实并协商相关事宜,待与各交易方履行完备相关协议的签署和审批、决策程序后,将及时披露后续进展。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

  股票简称:ST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20-036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终止筹划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鉴于本次重组涉及的交易对方较多,公司目前仍需与各交易相关方继续落实并协商相关事宜,待与各交易方履行完备终止协议的签署和审批、决策程序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筹划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于2020年1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工作

  2020年1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8)。

  2020年1月22日,公司与重组各方以及各中介机构代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大厅现场召开了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有关本次说明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4)。

  2020年1月2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14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3)。由于《问询函》涉及的问题需要公司与相关各方、中介机构继续进行落实、补充并发表意见,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5日、2月12日、2月19日、2月26日披露了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5、临2020-016、临2020-017、临2020-019)。

  2020年3月3日,公司披露了对《问询函》的回复,并按要求对重组预案及其摘要的部分内容进行了同步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0、临2020-021)及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等规定,上市公司首次披露重组方案至发出审议本次重组方案的股东大会通知前,上市公司应当与交易各方保持沟通联系,并至少每30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说明本次重组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20日、2020年3月19日、2020年4月18日、2020年5月1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8、临2020-024、临2020-025、临2020-033)。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早间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三、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组事项以来,公司积极与交易各方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同时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由于交易各方对本次重组的交易价格、业绩承诺及补偿等核心事项未能达成一致,2020年6月12日晚,公司收到了交易标的资产控股股东等部分交易对方发送的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协议文本,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进行了协商。

  四、重大资产重组的后续工作安排及风险提示

  鉴于本次重组涉及的交易对方较多,公司目前仍需与各交易相关方继续落实并协商相关事宜。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已陆续收到20名交易对方(共25名)发送的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协议文本。待公司与各交易方履行完备终止协议的签署和审批、决策程序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公告,并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公司将承诺自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后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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