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2020-031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167号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2、出席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3、出席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合称“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焦承尧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网络投票仅针对A股股东)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海斌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贾浩、副总经理付奇、财务总监黄花、副总经理李卫平等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审议情况: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融资租赁业务中为客户提供回购保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审议情况:
1.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审议情况:
1.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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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第12项议案、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分别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第1-11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第5-9项议案、第12项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方夏骏律师、蔡冰琳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0-032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北京时间2020年6月15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焦承尧、向家雨、贾浩、付祖冈、王新莹现场出席会议,董事汪滨、李旭冬、江华、程惊雷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焦承尧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增补程惊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政策性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政策性贷款13亿元人民币和2000万欧元,贷款期限3年。本贷款免担保,贷款利率按政策性贷款利率执行,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签署相关合同,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0-033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政策性贷款的议案》,为充分利用疫情期间金融优惠政策,减轻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强化公司资金流动性,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贷款主要内容
贷款类型:政策性流动资金贷款(复工复产达产专项贷款);
贷款金额:13亿元人民币+2000万欧元;
贷款用途:生产资料购买(包括进口物资)、人员工资支付、上下游货款支付、社保缴纳、日常经营费用等;
贷款期限:3年;
贷款利率:执行银行政策性贷款利率,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担保方式:无担保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以2020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53.53%,若本次贷款13亿人民币及2000万欧元全部提款,公司资产负债率仍处于合理水平。
2、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该贷款为国家开发银行为突出政策性职能定位,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而推出的专项贷款,贷款期限较一般流动资金贷款长,贷款利率低于一般商业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流动性,降低公司融资成本。
公司将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贷款的使用合规性严格把关,并保证贷款利息及本金的及时偿付。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政策性贷款的议案》。本次银行贷款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签署相关合同,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