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EPC总承包工程合同;
●合同金额:1,088,600,000.00元(含税);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合同的签订体现了子公司十一科技在集成电路产业领域的EPC领先地位,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近日,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科技”)发来的通知,十一科技与江苏仁奇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仁奇”,项目业主)就江苏仁奇发包的江苏仁奇科技有限公司芯片产业园项目签订了《EPC总承包工程合同》,现就上述合同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标的名称:江苏仁奇科技有限公司芯片产业园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标的金额:1,088,600,000.00元(含税价);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本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发包方为江苏仁奇科技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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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仁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同主要内容
发包人:江苏仁奇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江苏仁奇科技有限公司芯片产业园项目
工程地址:泗阳经济开发区
工程内容:江苏仁奇科技有限公司芯片产业园区投资建设项目,拟利用2年时间,在泗阳经济开发区建成一个涵盖芯片制造、封测、研发的产业化基地,形成年产6英寸0.25um芯片线60万片,年封测10亿颗的生产能力。
工程承包范围:
为本项目提供EPC服务,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协助招标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调、用户交接以及项目施工前的各项手续的办理和项目完成后各项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服务及相应的保修服务。本项目未包含需业主另行支付的生产工艺设备、监理费、试生产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其他前期工作、厂区高压变电站、供电外线费、大宗气站及气站设备、办公家具、二次配管配线等。
(三)合同工期
总工期为30个月(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开工令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含税价,人民币(大写):壹拾亿零捌仟捌佰陆拾万圆(小写金额:1,088,600,000.00元)。
发包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足额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
(六)违约责任
1、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未能按时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工艺技术和(或)建筑设计方案、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发包人未能按约定调整合同价格,未能按有关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约定的款项类别、金额、承包人指定的账户和时间支付相应款项;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它责任和义务。
发包人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上述违约行为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因其违约行为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顺延。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发包人继续履行的其它责任和义务。
2、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当发生下列情况时,需承担违约责任:
承包人未能履行对其提供的工程物资进行检验的约定、施工质量与检验的约定,未能修复缺陷;承包人经三次试验仍未能通过竣工试验、或经三次试验仍未能通过竣工后试验,导致的工程任何主要部分或整个工程丧失了使用价值、生产价值、使用利益;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未经必要的许可、或适用法律不允许分包的,将工程分包给他人;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它责任和义务。
承包人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上述违约行为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的由承包人继续履行的其它责任和义务。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请主管部门调解,若协商及调解无效,应诉讼至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停工外,双方都应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当工程停止施工后,承包方须妥善保护施工现场,防止发生意外。
(八)合同签订和生效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备案登记后生效。
三、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双方已完成合同的签署,合同已生效,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二)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对合同对方形成重大依赖。
(三)合同的签订体现了子公司十一科技在集成电路产业领域的EPC领先地位,有利于子公司十一科技未来新业务的开拓。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的履行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业主方支付实际情况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子公司十一科技将严格把控项目进度、施工管理和资金回笼,统筹做好项目管理以防范风险,但不排除存在尚未预见的不利因素。
公司将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情况并做好后续的信息披露事宜,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江苏仁奇科技有限公司芯片产业园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合同》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