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3日收到间接控股股东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集团”)通知,及医药集团转发的其控股股东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国资”,持有医药集团100%股权)出具的《渤海国资关于医药集团混改信息预披露的告知函》,渤海国资拟于2020年6月16日将其持有的医药集团股权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转让项目信息预披露,转让比例不低于65%。医药集团产权转让预披露具体信息详见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tpre.cn)。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渤海国资持有医药集团100%股权,医药集团持有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74%股权,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0.79%股权。
一、通知及函件的主要内容
相关文件主要内容如下: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渤海国资计划于2020年6月15日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系统中进行信息录入,6月16日进行信息预披露,本次拟出让医药集团不低于65%的股权。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医药集团开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拟通过股权转让形式引入投资者,导致其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将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本次产权转让项目的信息预披露工作,不构成交易行为。
3、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是否有受让方成功摘牌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将密切关注医药集团混改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