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住宅地产和商业地产的开发及运营。拥有以泰禾“院子”、“大院”、“小院”、“园系”、“府系”等系列为核心品牌的高端住宅地产产品,以“泰禾广场”、“泰禾新天地”、“泰禾中央广场”为核心品牌的商业地产产品,近年来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泰禾集团秉持“深耕核心一线,全面布局二线”的区域发展战略,围绕以北京为中心的京津冀地区、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地区、以广深为中心的粤港澳大湾区、以福州和厦门为中心的福建区域、以武汉为中心的中部地区进行市场开拓,谋定而后动,形成全国性区域发展布局。
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房地产行业整体由快速发展到稳定发展,”房住不炒“的行业调控政策的背景下,公司坚持以房地产为核心,为全面提升城市生活品质而践行“泰禾+”战略,依托自身在住宅、商业等领域的优质资源,聚合其他配套服务领域资源,目标为一站式解决业主的购物、社交、医疗、文化和教育等方面的生活需求,不断丰富和提升“美好生活”的内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19年1月22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关于将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信用等级观察名单的公告》,将公司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联合评级关注到,2018年以来,公司高管人员变动频繁,对公司经营稳定性或将产生一定影响:截至2018年9月底,公司债务规模继续保持较大规模,存在一定集中兑付压力。综合评估,联合评级决定将公司列入信用等级观察名单,并将持续与公司保持联系,及时评估及揭示其对公司主体及其存续债券信用水平可能带来的影响。
2019年6月10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列入评级观察”;维持公司发行的“17泰禾01”、“17泰禾02”、“18泰禾01”和“18泰禾02”债券信用等级为AA+。上述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公司相关债项的信用级别为AA+,该级别反映了债券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2019年6月13日,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15泰禾04”2019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2019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15泰禾04”、“16泰禾02”、“16泰禾03”的信用等级为AA+。《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2019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已于2019年6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9年9月6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发布了《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关于将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移出信用等级观察名单的公告》,将公司移出信用等级观察名单,评级展望调整为稳定。
美元债券评级情况:
1、2019年6月5日,惠誉公司发布公告,确定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为B-,评级展望上调至稳定;高级无抵押固息美元债券评级为CCC+,评级展望上调至稳定。
2、2019年6月28日,穆迪公司发布公告,确定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为B3,评级展望上调至稳定;高级无抵押固息美元债券评级为Caa1,评级展望上调至稳定。
3、2019年7月10日,公司在境外完成4亿美元债券的发行并在新加坡交易所挂牌,债券代码为XS2022228113。该债券评级情况为:Caa1(穆迪)/ CCC+(惠誉)。公司作为担保人的主体评级为:B3(穆迪)/ B-(惠誉)。
4、2019年9月13日,公司在境外完成1亿美元债券的发行并在新加坡交易所挂牌,债券代码为XS2052134140。该债券评级情况为:Caa1(穆迪)/ CCC+(惠誉)。公司作为担保人的主体评级为:B3(穆迪)/ B-(惠誉)。
5、2019年9月20日,公司在境外完成1亿美元债券的发行并在新加坡交易所挂牌,债券代码为XS2052134140。该债券评级情况为:Caa1(穆迪)/ CCC+(惠誉)。公司作为担保人的主体评级为:B3(穆迪)/ B-(惠誉)。
6、2019年12月12日,公司在境外完成1.105亿美元债券的发行并在新加坡交易所挂牌,债券代码为XS2090920427。该债券评级情况为:Caa1(穆迪)/ CCC+(惠誉)。公司作为担保人的主体评级为:B3(穆迪)/ B-(惠誉)。
7、2019年12月23日,惠誉公司发布公告,将公司的高级无抵押固息美元债券评级由“CCC+”上调至“B-”,维持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B-,评级展望为稳定。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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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宏观经济情况
2019年是我国进一步深化结构性改革的一年,改革调整的阵痛持续显现,同时世界经济增长低迷,国际经贸摩擦加剧,也给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外部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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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数据库
(二) 房地产市场情况
2019年,在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背景下,房地产行业资金定向监管继续保持从紧态势,商品房销售量价增速放缓,开竣工面积稳定增长。
1、房地产调控“因城施策”,行业基础制度进一步完善
“房住不炒”政策,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依旧是2019年房地产政策的基调,同时为防控房地产金融风险,行业资金定向监管继续保持从紧态势。同时,因城、因区、因势施策的政策,使得不同区域的政策分化更加明显,房地产市场保持稳定发展。
2019年我国房地产行业运行基础制度进一步完善。住房层面,住房制度成为国家制度建设框架内容,加快住房保障立法,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土地层面,允许集体经营建设用地直接入市,盘活闲置土地;财税方面,土地增值税由条例上升为法律并征求意见。
2、全国商品房销售额增速放缓,销售面积同比下降
市场层面,2019年全国商品房累计销售额为159,725.12亿元,较2018年增长6.5%,增速较2018年相比放缓明显;2019年全国商品房累计销售面积17.16亿平方米,较2018年同比下降0.1%,2015年以来首次出现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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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数据库
3、房地产开发投资占比固定资产投资上涨,开竣工面积稳定增长
2019年,全国城镇固定资产开发投资完成额为551,478亿元,累计同比增长5.4%;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为132,194亿元,累计同比增长9.9%,固定资产投资及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均稳定;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国城镇固定资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23.97%,占比有所上升。
商品房开竣工方面,2019年房屋新开工面积为227,154万平方米,累计同比增长8.5%,增速放缓明显;2019年房屋竣工面积为95,942万平方米,累计同比增长2.5%,扭转了上一年的负增长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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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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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数据库
(三)公司所在主要城市房地产市场情况
公司目前房地产项目主要分布于以北京为中心的京津冀地区、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地区、以广深为中心的粤港澳大湾区、以福州和厦门为中心的福建区域、以武汉为中心的中部地区。
截至2019年末,公司已进入主要城市房地产市场情况如下:
1、房地产投资与新开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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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数据库
2、房地产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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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数据库
2019年,公司已进入的城市房地产市场发展总体来说较为平稳,但不同城市之间发展存在明显差异。
房地产投资方面,除北京外,其他城市均呈现上涨趋势,其中天津上涨比例超过10%;房地产新开工面积方面,北京呈现出较大程度下滑,下滑主要受政策因素以及前期基数较高等因素影响,其他城市发展较为稳定。
销售方面来看,大部分城市销售金额同比上涨,销售面积同比小幅下降,公司已进入的城市总体来说销售情况稳定。
(四)分业务板块经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36.21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6亿元。
房地产业务一直是公司的核心业务,2019年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18.54亿元,结转面积94.5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地产实现销售收入184.11亿元,结转面积72.23万平方米;商业地产实现销售收入34.43亿元,结转面积22.27万平方米。
住宅项目方面,报告期内北京金府大院、北京西府大院、佛山院子、中山金尊府、肇庆院子等项目实现热销,住宅类型涵盖别墅、叠拼、大平层住宅、中小户型公寓等。公司一直坚持高品质、差异化的战略方针,不断地用追求艺术的匠心精神进行产品研发和设计,满足城市置业者多样的、不断升级的居住需求,保持着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积极推进产品标准化进程,受到市场的广泛认可。
在商业地产领域,泰禾集团形成独具特色的“泰禾模式”,涵盖开发、设计、招商、营运、酒店管理、智能支付等领域。目前,泰禾集团已在北京、福建拥有了多个大型城市综合体,包括福州五四北泰禾广场、福州东二环泰禾广场、泉州石狮泰禾广场、泉州东海泰禾广场、北京泰禾中央广场等,在北京、上海开发了多个写字楼、酒店式公寓、商业步行街等不同业态的商业地产项目。
为了聚焦和服务于房地产主业,公司还依托控股股东资源,聚合酒店、教育、医疗等产业,形成独特的“泰禾+”全生命周期的服务配套。酒店方面,泰禾旗下的国际品牌酒店及自有品牌酒店,注入了泰禾集团倡导的“中式元素”,形成独特的竞争力;教育方面,泰禾集团与英国布莱顿公学签订了中国区独家战略合作协议,未来10年内,泰禾教育将与布莱顿公学合作,在北京、上海、福州、深圳建立四所国际学校;医疗方面,建立起国际医院、专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门诊部、内科诊所的四级诊疗体系。
(五)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实施情况
1、抓销售促回款,优化负债结构
2019年,公司进一步加强现金流管控,将回款指标作为业绩考核导向。通过严控项目节点与开盘节奏、加强考核等管理措施,缩短回款周期。同时,公司积极梳理项目遗留问题,解决项目卡点,积极推进项目进程,盘活已投入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融资方面,发展深度合作的金融机构,优化债务结构,报告期内,与公司合作的融资机构更加精简,融资模式逐步转向深度战略型合作。在保障公司后续发展的前提下,开源节流,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以谋求更加稳健、有质量的后续发展。
2、 重视人才培养,实现人才内生
人才的梯队化建设一直是公司的重点工作,公司把培养自己的管培生和骨干经理人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使得骨干经理中内生人才所占的比例逐年提高。报告期内,“泰禾集团第一期中青年管理干部培训班”开营,从格局视野、经营意识、管理能力、创新精神四大维度助力后备干部人才开拓视野,提升管理素养;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框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晋升干部129人,公司提高内生高管措施的效果正在显现,逐渐形成公司打造人才梯队的完整链条。
3、不改初心,坚持品质,推进产品标准化进程
在市场下行、竞争加剧的环境下,公司不改初衷,坚持产品品质,严控质量标准,始终以打造“泰禾式美好生活”为己任,保障和维护业主权利,为业主营造高品质、全配套的居住环境。
公司一直秉承“文化筑居中国”的理念,将现代住宅设计与中国传统的院落文化结合起来,开创了泰禾“院子”、“大院”、“小院”、“园系”、“府系”等多条差异化产品线。同时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完善和优化产品体系。另一方面,公司也在不断推进产品的标准化进程。将创新与经验完美结合,在保证品质的前提下提高效率,品牌实力进一步显现。
2019年,继院子系之后,《全国高校房地产专业案例教材》再次将泰禾“大院系”产品进行收录。同时公司“住假”型湾系产品实现热销,标志着公司湾系产品的成熟。
4、多板块布局,“泰禾+”战略全面开花
为提升服务品质,实现多元化发展,公司依托在住宅领域的优势,聚合控股股东在相关服务领域的资源,提出“泰禾+”的战略布局,以地产为纽带,增加教育、医疗、文化等多元化服务。“泰禾+”战略的提出及落地,实现了泰禾产品的配套服务升级,使业主在居住好房子的同时享受好服务,为实现“泰禾式美好生活”的愿景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教育方面,位于北京大兴区的泰禾首家国际幼儿园正式开园;泰禾集团与英国布莱顿公学签订了中国区独家战略合作协议,未来10年内,泰禾教育将与布莱顿公学合作,在北京、上海、福州、深圳建立四所国际学校。
公司主要土地储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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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
■
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
■
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
融资途径
单元:亿元
■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拆分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和调整利润表项目等。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1、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其森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3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0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听取了公司经营管理层提交的《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2020-045号公告)。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讨论,认为大华发表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如实体现了公司截至审计报告披露日的状况。除此之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针对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说明如下:
针对大额已到期未归还借款,以及公司因子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而被列为被执行人的事项,一方面,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事宜(详见公司2020-037号公告),公司该引战事项将有助于帮助减轻目前大额到期未归还借款带来的压力。另一方面,公司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一是加大营销力度,二是拓展融资渠道,三是与金融机构开展展期磋商,力争通过以上措施降本增效,提高自身抗风险能力。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议案出具了《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议案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会议听取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详见公司2020-046号公告)。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2020-047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处理土地或项目竞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为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便于计划管理和实际运作,充分发挥经营班子的作用,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房地产业务经营和政府土地及项目的公开招、拍、挂公告或公示的实际情况,在单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金额的100%额度内决定并全权参与和处理新增土地或项目竞买的有关事宜。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注册资本不超过单个项目土地购买款金额范围内成立项目公司负责运作房地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全资子公司、合资合作公司等方式)。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止。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处理日常融资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为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便于计划管理和实际运作,充分发挥经营班子的作用,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房地产业务经营和需要,在单笔借款金额不超过100亿元,连续12个月内累计新增借款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的额度内决定并处理向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的事宜(涉及与他人签订资产出售及回购一揽子协议,或者先放弃优先认购权后收购股权的一揽子协议等以获取融资的,以及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或者保理业务涉及出售应收账款或其他资产的除外)。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止。
(十四)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公司2020-048号公告),公司董事长黄其森先生、董事廖光文先生、董事葛勇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董事,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五)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向关联方借款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公司2020-049号公告),公司董事长黄其森先生、董事廖光文先生、董事葛勇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董事,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详见公司2020-050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
1、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加快被资助项目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
2、公司控股项目公司向其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在项目销售情况顺利但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在保证项目建设及运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公司股东提供的借款,且对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予以资助,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项目公司收益。项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管理,能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拟新增财务资助预计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20-051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财务资助预计额度旨在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加快被资助项目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2020-052号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修订及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2019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7月3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3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3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7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3日上午9:15至2020年7月3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2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30层会议室。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处理土地或项目竞买的议案》;
7、审议《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处理日常融资事项的议案》;
8、审议《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向关联方借款预计情况的议案》;
9、审议《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未来十二个月拟新增财务资助预计额度的议案》;
11、听取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议案8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回避表决;议案1-7、9-10为普通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一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0年6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以上议案1、3-10已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至议案5已获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6月13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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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7月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
2、登记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29层证券事务中心;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上述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29层证券事务中心
联系人:梁涵
联系电话/传真:010-85175560-5784/010-85175560-5787
邮编:350001
七、授权委托书(附件2)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732”,投票简称为“泰禾投票”。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1的编码为1.00,议案2的编码为2.00,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7月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注:请对每一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4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0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刘枫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监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该专项说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就相关事项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有效化解风险。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