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ST美都 公告编号:2020-060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能源”或“公司”)九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9日下午14:00时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准时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申健女士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闻掌华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就下述事项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撤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部分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陈保印先生、陆锡明先生、马志光先生因工作原因提出放弃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故公司董事会撤销对陈保印先生、陆锡明先生、马志光先生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时取消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3名提名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陈保印先生、陆锡明先生、马志光先生因工作原因放弃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故公司董事会撤销对其董事候选人提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选举沈旭涛先生、姚爱荣先生、宓伟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陈保印先生、陆锡明先生、马志光先生因工作原因提出放弃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现公司控股股东闻掌华先生提名沈旭涛先生、姚爱荣先生、宓伟民先生为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除沈旭涛先生外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但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因素也较多,需要稳定的经营管理层处理上述事宜,虽然沈旭涛先生于2018年6月25日受到行政处罚,考虑到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稳定,因此提名其为董事候选人。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控股股东闻掌华先生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选举沈旭涛先生、姚爱荣先生、宓伟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作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列入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并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对沈旭涛先生、姚爱荣先生、宓伟民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审查,三位作为董事候选人符合任职条件,提名程序合法,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撤销何锦成先生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何锦成先生因工作原因提出放弃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故公司董事会撤销对何锦成先生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以及已发布的关于提名何锦成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时取消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提名何锦成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何锦成先生因工作原因放弃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故公司董事会撤销对其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选举陈新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何锦成先生因工作原因提出放弃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现公司控股股东闻掌华先生提名陈新胜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公司已将独立董事陈新胜先生的任职资格材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控股股东闻掌华先生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选举陈新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列入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并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对陈新胜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审查,其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程序合法,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ST美都 公告编号:2020-061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部分第十届董事会候选人
提名及增补相关候选人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都能源”)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陈保印先生、陆锡明先生、马志光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何锦成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监事会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现陈保印先生、陆锡明先生、马志光先生因工作原因提出放弃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何锦成先生因工作原因提出放弃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故撤销对陈保印先生、陆锡明先生、马志光先生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何锦成先生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以及已发布的关于提名何锦成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时取消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审议上述4名提名董事的议案,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其余议案保持不变。
公司控股股东闻掌华先生于近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修订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鉴于陈保印先生、陆锡明先生、马志光先生因工作原因提出放弃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闻掌华先生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名沈旭涛先生、姚爱荣先生、宓伟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鉴于何锦成先生因工作原因提出放弃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闻掌华先生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名陈新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九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选举沈旭涛先生、姚爱荣先生、宓伟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陈新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列入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并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公司已将独立董事陈新胜先生的任职资格材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鉴于以上事项,公司对已于 2020 年 4月 30日发布的《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进行更新及补充,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2020-062号)。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0日
附件:简历
沈旭涛,男,汉族,1987年生,硕士研究生,2017年入司,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公司总裁助理。
姚爱荣,男,汉族,1959年6月生,中共党员、助理经济师,2014年入司,现任美都德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美都能源德清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宓伟民,男,汉族,1977年8月生,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1995年入司,历任浙江美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宣城美都置业有限公司及灌云美都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美都能源房地产经营总部副总经理。
陈新胜,男,汉族,1973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和经济中级职称。2005年12月-2007年6月就职于安徽华建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2007年7月至今就职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副所长。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ST美都 公告编号:2020-062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2019年
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23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 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 取消议案名称
■
2. 取消议案原因
鉴于陈保印先生、陆锡明先生、马志光先生因工作原因提出放弃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何锦成先生因工作原因提出放弃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故公司董事会撤销对陈保印先生、陆锡明先生、马志光先生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何锦成先生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以及已发布的关于提名何锦成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时取消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审议上述4名提名董事的议案。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闻掌华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0 年 5月 27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公司控股股东闻掌华先生于近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闻掌华先生于近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修订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鉴于陈保印先生、陆锡明先生、马志光先生因工作原因提出放弃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闻掌华先生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名沈旭涛先生、姚爱荣先生、宓伟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鉴于何锦成先生因工作原因提出放弃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闻掌华先生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名陈新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闻掌华先生此次书面提交的《关于修订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的临时提案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将上述临时提案列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议程,并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本次临时提案的提案资格、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三、 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事项、以及相关议案序号相应调整外,于2020年5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6月23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德清县德清大道299号美都中心四楼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23日
至2020年6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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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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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