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芜湖新华联盛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盛世置业”)与芜湖市鸠江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中小融资”)签署《借款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芜湖中小融资向芜湖盛世置业发放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45亿元,贷款期限为6个月。
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置地”)就上述融资事项与芜湖中小融资签署《保证合同》,为本次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同时,芜湖新华联文化旅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投资管理”)与芜湖中小融资签署《抵押合同》,以其名下部分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4日及2019年5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芜湖盛世置业提供新增担保额度8亿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芜湖盛世置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6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为芜湖盛世置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1亿元,此次获批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6.15亿元。上述担保涉及的金额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芜湖新华联盛世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中江大道88号新悦都8#楼1-3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0日
法定代表人:李茂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商品房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房屋租赁。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联置地持有芜湖盛世置业100%的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芜湖盛世置业资产总额219,396.15万元,负债总额200,153.3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9,465.9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79,512.83万元),净资产19,242.77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64,707.28万元,利润总额14,489.67万元,净利润10,552.53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芜湖盛世置业资产总额188,773.22万元,负债总额139,972.6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7,640.5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39,972.66万元),净资产48,800.57万元;2020年1-3月营业收入11.44万元,利润总额-189.62万元,净利润-189.87万元。
芜湖盛世置业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新华联置地就上述融资事项与芜湖中小融资签署《保证合同》,为本次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由该项债权所发生的资金占用费用以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食宿费等相关费用。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同时,芜湖投资管理与芜湖中小融资签署《抵押合同》,以其名下部分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芜湖盛世置业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来能获得持续的现金流,具备较强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担保和履约担保,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87.2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0.73%。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