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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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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0-04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1322)。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6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0-043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517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18年10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名“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承销保荐”)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东方承销保荐需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东方承销保荐原指定朱剑先生和倪霆先生为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

  2020年06月09日,公司收到东方承销保荐《关于更换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情况说明》,由于公司已就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与东方承销保荐签订保荐协议(保荐代表人:朱剑、杨振慈),且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已于近日被中国证监会受理,为方便日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开展,东方承销保荐决定由负责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杨振慈先生接替倪霆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后续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朱剑先生和杨振慈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倪霆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杨振慈先生简历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6月10日

  

  附件:

  杨振慈先生简历

  杨振慈先生,现任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资深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先后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三友医疗(688085)IPO项目、能科股份(603859)IPO项目、世纪华通(002602)IPO项目、三星医疗(601567)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东方证券(600958)2014年公司债券项目、荣之联(002642)2013年及2014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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