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2020-037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5日、6月8日、6月9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公司原定于2020年6月10日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因新冠疫情依然导致存货监盘关键审计程序的执行受到限制,现再次申请延期至2020年6月13日披露。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若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已采取书面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郑州航空港区兴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创电子”)进行函证并自查,除了已披露的公司拟向兴创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2019年年度业绩预告及其更正公告、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无法按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外,截止目前公司、兴创电子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0年6月5日、6月8日、6月9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经公司书面向公司控股股东兴创电子进行函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公司近期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截止本回复出具日,除了已披露的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兴创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2019年年度业绩预告及其更正公告和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兴创电子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司前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风险提示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若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原定于2020年6月10日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因新冠疫情仍然导致存货监盘关键审计程序的执行受到限制,现再次申请延期至2020年6月13日披露(具体详见《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第2020-040号)。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了上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无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2020-038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南山金融科技双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质押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达集团”或“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西部信托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信托”)申请自2018年11月1日到2020年11月1日期间最高敞口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由公司提供持有的深圳南山金融科技双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南山基金”)49.703%的份额和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兴飞”)30%股权进行质押担保,以及由深圳兴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后因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法办理合伙企业份额的质押手续,经公司与西部信托协商一致,同意公司以向其出具《承诺函》的形式替代原先的深圳南山基金份额的质押手续(详见公司第2018-095、099号公告)。2018年12月,公司向西部信托贷款2亿元,期限1年(自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2月24日)。
2019年2月和3月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2019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2019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保理公司等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30亿元,其中实达集团本部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授权公司可以用自身拥有的各类资产、子公司股权为自身的借款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详见公司第2019-010、017号公告)。
2019年12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在上述2019年度实达集团本部申请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向西部信托的该笔贷款展期6个月至2020年6月24日,继续由公司提供持有的深圳南山基金49.703%的份额以及深圳兴飞30%股权进行质押担保,以及由深圳兴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因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仍无法办理合伙企业份额的质押手续,近日公司收到西部信托通知,要求公司就《承诺函》有关事项再次承诺并披露如下:
1、公司不会再将持有的深圳南山基金49.703%的份额(对应实际缴付出资额为4,970.30万元)向任何的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机构)进行质押。
2、公司在未经西部信托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对外转让或处置该基金份额。公司从该基金清算获取的任何收益,以及公司采取转让该基金份额等任何方式产生的收益,须直接进入公司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专项账户,并优先用于归还西部信托的到期借款及利息。
3、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的,公司将向西部信托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本承诺函项下的承诺为公司真实意思的表示。本承诺函项下的承诺自公司作出之日至西部信托提供的该笔借款本息清偿之日止,未经西部信托书面同意,公司无权撤销。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2020-039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0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加短信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同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6月9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5人,臧小涵董事和陈国宏独董因在境外通讯不便,请假未出席。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延期披露公司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议案》: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实达集团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兴飞”)存货大部分存放在香港新界屯及印度新德里。由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自 2月初起宣布内地入境人员必须接受隔离检疫,并且对于所持旅游签证有效期限或签注逗留期限不足 14 天的人员拒绝入境,该政策自6月7日起再次延续。同步,国家出入境管理局也暂停办理内地居民赴香港商务签注。同时,印度也因疫情管控出台限制我国公民赴印的政策。因此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暂时无法对存放在境外的存货实施现场盘点程序。
综上,存货监盘关键审计程序的执行受到限制,造成审计工作无法顺利进行,因此预计不能在2020年6月10日出具审计报告。根据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及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同意公司延期至2020年6月13日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
蔡金良、周芸两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提出再次延期披露公司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理由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再次延期披露公司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
四、备查附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编号:第2020-040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披露2019年
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原预计披露日期:2020年6月10日
2. 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延期后的披露时间:2020年6月13日
3.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 审议程序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达集团”)于2020年6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延期披露公司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议案》:受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同意公司延期至2020年6月13日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
二、再次延期披露说明
(一)无法按期披露的原因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实达集团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兴飞”)存货大部分存放在香港新界屯及印度新德里。由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自 2月初起宣布内地入境人员必须接受隔离检疫,并且对于所持旅游签证有效期限或签注逗留期限不足 14 天的人员拒绝入境,该政策自6月7日起再次延期。同步,国家出入境管理局也暂停办理内地居民赴香港商务签注。同时,印度也因疫情管控出台限制我国公民赴印的政策。因此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暂时无法对存放在境外的存货实施现场盘点程序。
综上,存货监盘关键审计程序的执行依然受到限制,造成审计工作无法顺利进行,因此预计不能在2020年6月10日出具审计报告。
(二)受疫情影响事项及受影响的程度
受到限制的审计工作主要为存货监盘,具体如下:
鉴于新冠疫情影响,审计人员无法按预期计划针对实达集团存货进行监盘,致使存货监盘程序的实施受到限制。截至2019年年末共有13.77亿元存货存放在香港及印度,无法实施监盘程序。上述存货占期末存货的比例72.81%,且其占2019年期末总资产比例过52.61%,对财务报表影响较大。
三、当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因为香港疫情管控措施延长,审计工作无法按原计划按时完成,会计师将根据目前执行的审计程序完成现有审计工作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拟于2020年6月12日出具审计报告。截至目前,针对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已基本完成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会计师事务所拟在6月12日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并由公司于6月13日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
四、应对措施及预计披露时间
为尽快完成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综合考虑疫情影响程度,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协商修改审计计划,采取以下可行措施:
1、 已采取的重要措施
会计师事务所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对年报审计工作的影响,2月初即提出以下总体要求:切实遵守审计准则规定、落实监管部门要求;识别疫情对整体审计工作的影响,调整项目管理和流程安排;保持职业怀疑,识别和应对舞弊风险;运用职业判断,设计和执行审计程序。会计师事务所发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技术提示并加强技术支持,制定现场审计和质量控制复核的远程工作方案,合理调配人力资源等。
审计项目组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下执行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及会计师事务所技术指示等,关注、识别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事项的影响,积极通过远程执业方式开展审计工作,统筹安排审计进展。
2、 预计完成审计报告的时间
根据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及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拟于2020年6月12日出具审计报告,并由公司于6月13日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
五、会计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对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项目组无法按照预计的审计计划实施审计程序,存货监盘关键审计程序的执行受到限制,造成审计工作无法顺利进行,因此预计不能在2020年6月10日出具审计报告。审计范围受到重大限制对应影响的项目主要涵盖公司子公司兴飞(香港)有限公司的存货等重要财务报表科目。因为香港疫情管控措施延长,审计工作无法按原计划按时完成,会计师将根据目前执行的审计程序完成现有审计工作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拟于2020年6月12日出具审计报告。
实达集团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告[2020]22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2020]23号的规定,编制和披露了《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以下简称《再次延期披露公告》),说明无法按期披露受疫情影响的具体事项和程度,披露当前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进展、为尽快披露年度报告已采取和拟采取措施,并明确预计披露时间。《再次延期披露公告》所载内容,与我们已实施实达集团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所取得的审计证据和了解到的相关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属实的情况。为了更好地理解延期出具实达集团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事项,本专项说明应当与《再次延期披露公告》一并阅读。
六、上网公告附件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再次延期披露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证券代码:600734 公告编号:第2020-041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再次延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的监管工作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70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前期于2020年4月21日发布公告称,拟将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披露日期延至2020年6月10日。公司今日盘后提交公告称,拟再次延期至6月13日。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就公司2019年年报披露相关事项明确监管要求如下。
一、请公司及年审会计师核实并说明前期预计能够在6月10日之前披露的主要原因,以及后续期间发生导致未能按原定日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新增事项或因素。
二、请公司及年审会计师补充说明前次延期公告披露至今,已完成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以及其他为有效推进年度报告披露所开展的具体工作。
三、请公司和年审会计师补充说明截至目前,尚未完成的具体年报编制和审计工作,并说明涉及的主要报表项目以及影响程度。
四、请公司和年审会计师说明是否存在就重大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如是,请说明详细情况、对审计情况和审计意见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五、请公司及年审会计师补充说明后续为确保年报披露拟开展的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及为确保在2020年6月13日之前披露年报的保障措施。
请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加快推进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相关工作;请年审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执业,及时恰当发表审计意见,共同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请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立即披露。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诚实守信,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本工作函要求并予以回复,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问询事项,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按时回复并及时披露。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