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6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转股代码:190061 转股简称:川投转股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06月03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06月0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提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阶段性处于闲置状态的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方式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田湾河向川投集团申请7.5亿元授信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田湾河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川投集团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7.5亿元。授信期限自川投集团董事会批复之日起1年内有效,额度循环使用;利率以市场利率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提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田湾河的资金需求,保持资金正常运转,田湾河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川投集团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7.5亿元。授信期限自川投集团董事会批复之日起1年内有效,额度循环使用;利率以市场利率为准。具体贷款金额和时间将由田湾河根据实际资金状况确定。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扩大融资渠道,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发展的积极支持,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实施。
该提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体斌先生、李文志先生、张昊先生回避了表决。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6月09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7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转股代码:190061 转股简称:川投转股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次监事会通知于2020年06月0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06月0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以下提案报告进行了表决: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阶段性处于闲置状态的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田湾河向川投集团申请7.5亿元授信关联交易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该关联交易是建立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其审议、表决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06月09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8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转股代码:190061 转股简称:川投转股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金额不超过27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单个理财产品有效期不超过一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提案报告》。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现金资产的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资金。
(三)额度及期限: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笔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四)授权公司总经理组织实施。
(五)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向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预计收益根据购买时的理财产品而定。不从事高风险理财和金融衍生品等业务。
(六)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总经理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风险,通过评估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各项投资进行管理,负责及时记录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仅限于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进行合作,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从事高风险理财和金融衍生品等业务。
5、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委托理财执行时,公司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四号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公告(2019年11月修订)》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实际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包括合同主要条款、资金投向等。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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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购买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为前提,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资金周转,也不会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利用闲置资金购买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仍可能存在收益不确定的风险。对此,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理财产品,同时通过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严控投资风险。
此外,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均为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通过与合作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提案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在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阶段性处于闲置状态的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方式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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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6月09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9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转股代码:190061 转股简称:川投转股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持股增持
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12%增加至13%。
公司于2020年6月8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江电力通知,长江电力自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6月8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4,021,3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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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披露《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持股增持超过1%的提示性补充公告》(公告号:2020-006),该次权益变动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28,25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00%。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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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增持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