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070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1%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8.35%下降至7.35%。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8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GL GLEE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GL”)发来的《关于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减持进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本次减持计划:GL拟自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11月18日期间合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GL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00,000股,本次减持尚未完成。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071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2020年4月28日),GL GLEE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 (以下简称“GL”)持有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3,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5%,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有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8日收到GL发来的《关于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减持进展的告知函》,该减持计划数量已经过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GL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GL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GL将根据自身经营需求自主决定,并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形,亦未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GL减持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072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GL GLEE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GL”)持有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1,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5%,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有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GL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1,760,00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7.35%)。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7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7.35%),且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资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
2020年6月8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GL发来的《关于计划以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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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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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GL减持股份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若发生需其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GL根据自身经营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GL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形,亦未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GL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073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级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6月1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北京康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二级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向二级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近日,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康辰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康辰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J81XC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枫路26号108室
法定代表人:王锡娟
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年5月12日
营业期限:2020年5月12日至2050年5月1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生物科技、医药科技(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除外)、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