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7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6月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6月8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亲自出席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建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8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6月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6月8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汤敏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润邦重机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向相关信誉良好且符合融资条件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有利于解决客户资金问题,促进公司高机业务的快速发展,同时公司将做好风险防控相关工作,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害,有利于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9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
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为推进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空作业设备业务(以下简称“高机业务”或“高机产品”)的快速发展,解决客户在购买公司高机产品时的资金问题,拓宽公司销售渠道,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润邦重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邦重机”)拟与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由融资租赁公司为信誉良好、经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及润邦重机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若客户不能如期履约向融资租赁公司付款,润邦重机帮助融资租赁公司进行租赁物的再销售,在无法完成再销售时,润邦重机将根据协议约定承担高机产品回购担保责任。
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议案》,同意润邦重机因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该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并授权润邦重机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及法律文书。
截至本公告日,润邦重机高机产品销售事项所涉及需要融资租赁服务的客户尚未确定,故暂时无法确定被担保对象及相关具体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信誉良好、经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及润邦重机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公司高机业务的潜在优质客户)。
三、担保具体事项
1、担保概况:润邦重机拟与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由融资租赁公司为信誉良好、经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及润邦重机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若客户不能如期履约向融资租赁公司付款,润邦重机帮助融资租赁公司进行租赁物的再销售,在无法完成再销售时,润邦重机将根据协议约定承担高机产品回购担保责任。
2、合计最高担保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
3、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同时授权润邦重机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及法律文书。在以上额度及期限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担保额度为931,5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365,334.25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8.34%和139.32%。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8,224.88万元。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度为951,500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8.00%和362.85%。(以上计算均为合并报表口径)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按照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润邦重机因其产品销售而向信誉良好且符合融资条件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是高机业务所处行业内普遍存在且比较常见的融资销售方式。通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一方面解决了公司客户在购买公司高机产品时的资金紧缺问题,同时有利于推动公司高机业务的快速发展,提高公司高机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加快公司高机产品销售的资金回笼速度,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故润邦重机为其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同时公司将在具体开展相关业务时,加强对相关客户的甄别和信用情况调查等工作,对相关项目进行充分的论证和严格把关,在相关合作协议中设置合适的利益保护条款,保障公司的权益不受损害。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润邦重机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向相关信誉良好且符合融资条件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有利于解决客户资金问题,促进公司高机业务的快速发展,同时公司将做好风险防控相关工作,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害,有利于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为推进公司全资子公司润邦重机高机业务的快速发展,润邦重机拟因其产品销售而向信誉良好且符合融资条件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拓宽公司销售渠道,扩大相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促进公司高机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0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6月24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提案。为维护广大中小股东权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24日(星期三)下午3点。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24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上午9:15至2020年6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8日。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西路9号公司会议室。
7、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8、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提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9、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0年6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于2020年6月9日巨潮资讯网。
上述提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2)单独或者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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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6月22日及2020年6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西路9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不迟于2020年6月23日下午五点到达本公司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0100206
传真号码:0513-80100206
电子邮箱:rbgf@rainbowco.com.cn
联系人姓名:刘聪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西路9号
邮政编码:226010
6、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3。
2、投票简称:“润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法定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性质(限售股或非限售流通股):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的签发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0年6月24日召开的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依据本授权委托书下表所示的投票意见对会议审议的提案进行投票,同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指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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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如未在上表中明确具体投票指示的,应当在本授权委托书上注明是否授权由委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