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粤高速 A 、粤高速 B 证券代码: 000429、 200429 公告编号: 2020-018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6月8日(星期一)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已于2020年6月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方式通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4名,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年度全面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二○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预计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费用控制在人民币120万元以内(含12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二○二○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预计年度内控审计费用控制在人民币27万元以内(含27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广珠段公司与广珠北段公司签订《〈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2018年-2020年委托营运管理合同书〉补充合同》的议案》
同意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与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有限公司签订《〈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2018年-2020年委托营运管理合同书〉补充合同》,在《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2018年-2020年委托营运管理合同书》合同总金额基础上新增250万元交易金额,增加后合同金额不超过6,250万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敏先生、曾志军先生、杜军先生、卓威衡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2:30在公司45楼会议室召开二〇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关于二〇一九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二〇二○年度全面预算的的议案;
5、二○一九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6、二○一九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关于二〇一九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关于聘请二○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聘请二○二○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20-019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原聘的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合约到期,经双方充分沟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再担任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拟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相关规定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85458861W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吕江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类型:普通特殊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历史沿革: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现代咨询服务机构。1993年,经国家审计署批准成立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是全国审计系统第一家加入国际会计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经财政部和审计署批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为尼克夏国际成员所。2007年,经香港政府批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香港成立了永拓富信(香港)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底,永拓完成由有限责任公司向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是全国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40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金融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2019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过香港FRC财务汇报局认证,获得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审计许可。
业务资质: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累计计提:6,816,216.89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
职业保险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能。
本次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以下简称“永拓广州分所”)承办。永拓广州分所于2019年4月成立,营业场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秋广场F座11楼1104A 。永拓广州分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永拓广州分所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体化管理的分支机构,职业风险基金和职业保险由总所统一安排计提和购买,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已涵盖永拓广州分所。
2、人员信息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包括首席合伙人吕江共有合伙人8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88人,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132人,从业人员1100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具体情况如下:
(1)史绍禹,2004年开始执业,2011年至今,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从事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连续5年以上,主持负责黑龙江交通龙源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黑龙江龙运现代交通运输有限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李俊杰,2003年开始执业,2008年至2019年11月在中职信(广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审计业务,2019年12月开始至今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2020年负责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向军,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20年,被聘为北京注协上市公司审计专家委员会委员。2000年10月开始至今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现担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合伙人,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3、业务信息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业务收入283,869,118.10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6,489,889.52元)、净资产金额30,074,204.50元。上年度本事务所拥有的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家数(含证监会已审核通过的IPO事务所户数)为20户,2020年为35户,事务所2019年度从事证券业务收入为85,219,449.54元。新三板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185户,新三板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收入30,166,704.69元。涉及的行业包括有色金属、新能源、煤炭开采、交通运输、通用设备、仪器仪表、电气机械、医药卫生、房地产、农业畜牧业、食品制造、木材加工等,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均值约71亿元。
4、执业信息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会计师史绍禹,具有16年审计鉴证工作经验,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会计师李俊杰,具有17年审计鉴证工作经验,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马向军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有20年审计鉴证执业工作经验,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但受到行政监管措施7次。
6、审计业务收费
2020年度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报告等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以内(含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7万元以内(含27万元)。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年6月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审计委员会就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建议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工作。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我们审查了拟聘任的审计机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材料,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聘任审计机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1)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2)同意公司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3)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二○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预计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费用控制在人民币120万元以内(含120万元),表决情况: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二○二○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预计年度内控审计费用控制在人民币27万元以内(含27万元),表决情况: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两个议案尚需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和友好协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表现出专业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本公司对其在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中提供的专业服务和辛勤劳动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20-020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受托经营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珠段公司与广珠北段公司签订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2018年-2020年委托营运管理合同书的议案》,同意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珠段公司”)与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珠北段公司”)签订《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2018年-2020年委托营运管理合同书》,合同总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有关本事项的详细情况,请查阅本公司2018年1月31日刊登的《关于子公司受托经营的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广珠段公司与广珠北段公司签订的《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2018年-2020年委托营运管理合同书》第二条:委托营运管理费用预计不超过6,000万元(大写:陆仟万元)。双方每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每年具体委托营运管理费用。广珠北段2018年委托营运管理补充协议书合同金额为1,810.35万元,2019年合同金额为2,117.95万元,结合2020年实际,预计2018年-2020年的合同总金额将超出6,000万元,超出金额预计不超过250万元。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广珠段公司与广珠北段公司签订《〈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2018年-2020年委托营运管理合同书〉补充合同》的议案》,同意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与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有限公司签订《〈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2018年-2020年委托营运管理合同书〉补充合同》,在《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2018年-2020年委托营运管理合同书》合同总金额基础上新增250万元交易金额,增加后合同金额不超过6,250万元。
广珠段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间接持有该公司75%股权。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广珠北段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对广珠北段公司有重要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按审议关联交易程序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广珠段公司与广珠北段公司签订《〈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2018年-2020年委托营运管理合同书〉补充合同》的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敏先生、曾志军先生、杜军先生、卓威衡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不超过250万元,占本公司2019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82,342.68万元0.03%;连续十二个月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或有重要影响的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29,482.89万元(含本次关联交易),占本公司2019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82,342.68万元3.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此项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三、《〈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2018年-2020年委托营运管理合同书〉补充合同》主要条款内容
双方同意,将《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 段 2018 年—2020 年委托营运管理合同书》(GZD2018/ZH004)第二条变更为“委托营运管理费用:预计不超过 6250 万元(大写:陆仟贰佰伍拾万元)。甲乙双方每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每年具体委托营运管理费用。”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签订委托营运管理合同,是以前年度委托营运的延续,委托营运管理费用经双方友好协商,以上一年委托管理费用为基础,以高速公路营运管理规范为标准,符合双方利益。
五、交易目的和影响
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在建成通车后,就委托给具有多年营运管理经验的相邻路段公司即广珠段公司营运管理。本次签订委托营运管理合同,是以前年度委托营运的延续,有利于进高速公路集约化营运,严格控制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单位成本支出,规范营运单位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和管理费用。
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广珠北段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250万元(含本次关联交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或有重要影响的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9,682.89万元(含本次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审查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了本次董事会拟审议的《〈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2018年-2020年委托营运管理合同书〉补充合同》的议案》,认为该议案构成公司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粤高速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陈敏先生、曾志军先生、杜军先生、卓威衡先生回避了表决。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2018年-2020年委托营运管理合同书〉补充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20-021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〇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8日。
B股股东应在2020年6月15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45层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1、关于二〇一九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2、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3、关于二〇二○年度全面预算的的议案;
14、二○一九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5、二○一九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6、关于二〇一九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7、关于聘请二○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8、关于聘请二○二○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和2020年6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第3、8、9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符合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或法人单位证明等凭证出席:
(1)个人股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本股东大会通知附件1)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国家股、法人股股东需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本股东大会通知附件1)及委托人的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持上述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45层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0623
3、登记时间:2020年6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往返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王莉 赵娟
电话:(020)29004525
传真:(020)38787002
七、备查文件
1、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9”,投票简称为“粤高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