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0-049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744号)(以下简称“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临2020-046号)。
公司收到上述通知书后,与相关中介机构对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逐项落实。公司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0-050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不存在减持行为或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波舟山港股份”)拟进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波舟山港集团”)拟参与认购。作为宁波舟山港股份的控股股东,为回复宁波舟山港股份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744号)之目的,宁波舟山港集团于2020年6月8日向宁波舟山港股份出具了《关于不存在减持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行为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确认,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前六个月至今,本公司不存在减持宁波舟山港股份股票的情形;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宁波舟山港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承诺不减持所持宁波舟山港股份股票(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亦不安排任何减持计划;
3、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减持宁波舟山港股份股票的情况,本公司承诺因减持宁波舟山港股份股票所得收益全部归宁波舟山港股份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