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0-053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6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4)。
三、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0-054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29日下午15:00时(周一);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两种网络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22日(周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2020年6月22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凡于2020年6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78号上都大厦A座12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9、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9.01关于引入杭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基金杭州杭实大瓷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9.02 关于引入刘桂雪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9.03 关于引入武杨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第四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中议案6、议案8和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同时与上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若有)在股东大会上需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议案 5、议案6、议案7、议案8和议案9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及2020年5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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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出席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6月24日9:30-11:30和13:30-15: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78号华邦上都大厦A座1201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11602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霞;
电 话:0411-84305686;
联系邮箱:zqb@insulators.cn
邮 编:116021;
2、本次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4、《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登记回执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606 ”;投票简称:“大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 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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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 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 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股东登记回执
致: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0年6月22日,本人(本公司)持有“大连电瓷”(002606)股票__________股,拟参加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联系电话:
证券帐户:
签署日期:2020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