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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0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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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ST荣联 公告编号:2020-049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8日停牌一天,于2020年6月9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0年6月9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荣联”变更为“荣之联”,证券代码002642保持不变,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鉴于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2018年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于2019年4月26日开市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二、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0]京会兴审字第03020006号),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56,586,981.8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607,167.93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829,254,531.83元。

  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1号),并于2020年5月29日披露了《关于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关于股票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经排查,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 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0年5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5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三、公司申请事项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情况

  公司提交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0年6月8日开市起停牌一天,2020年6月9 日开市起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荣联”变更为“荣之联”,证券代码 002642保持不变,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四、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经营状况不会因此发生重大变化。公司2019年度虽然扭亏为盈,但仍可能面对宏观环境、行业竞争、产品市场等变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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