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遂昌汇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57,600万元收购浙江遂昌汇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昌汇金”)合计8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内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遂昌汇金80%股份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并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由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工商变更登记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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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