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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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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0-032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于2020年6月5日10:00时在珠海市西九大厦十八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青运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合作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青运、张辛聿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合作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的公告》(2020-03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5)。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2020年6月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4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联董事孟红、梁华权、叶伟明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参照所属行业与所处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整体津贴水平,拟将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每年标准调整为:人民币8万元/人(含税),从2020年6月1日开始执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详见2020年6月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36)。

  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0-033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于2020年6月5日14时在珠海市西九大厦十八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绍丹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现场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0-034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合作开展供应链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务基本情况概述

  1、概述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永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恒基永盛”)主要经营业务是进出口贸易供应链管理及预付货款等综合服务,即在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的同时,根据上下游客户的资信情况,为其提供进出口贸易货值金额范围内的预付货款等服务。

  恒基永盛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对象主要为公司的仓储客户,其中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实友”)为公司仓储客户之一,现根据业务需求恒基永盛拟与珠海实友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提供货物仓储市场信息交流、市场关系拓展、上下游关系撮合、区域经济及市场分析、信息咨询、货物监管、物流运输监管、供应链预付货款融资等服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珠海实友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2.60%,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公司的子公司与珠海实友签订供应链管理服务相关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开展供应链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青运女士、张辛聿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青运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西路167号西九大厦1801

  (5)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的批发;成品油(汽油、煤油、柴油)批发;燃料油(闪点高于61℃,不含许可经营项目)、石油制品(包括白油、粗白油,不包括其他危险化学品)、航空煤油批发;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及配件的批发、零售;项目投资;商务服务及商务服务代理;经营珠海经济特区进出口业务(按珠外经字[2001]126号文执行)[(进料加工业务及“三来一补”业务除外)(国家专营主控产品凭许可证经营)]。

  (6)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37,147万元,净资产18,602.57万元,2019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9,828.61万元,净利润183.37万元。

  (7)股东情况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珠海实友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2.60%,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

  三、交易定价政策与依据

  供应链管理服务协议中至少应包括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总量或其确定方法、付款方式等主要条款。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确定交易价格。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永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

  2、供应链管理服务项目

  (1)提供货物仓储市场信息交流、市场关系拓展、上下游撮合服务。

  (2)区域经济及市场分析、信息咨询服务、货物监管、物流运输监管。

  (3)供应链预付货款融资等服务。

  3、协议金额

  子公司向珠海实友提供的上述服务后,子公司依据供应链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服务费用标准向珠海实友收取一定的供应链管理服务费,一年内累计收取服务费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400万元;同时供应链管理服务项下所涉及的供应链预付货款金额任意时点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4、合作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5、主要责任义务

  (1)甲方的主要责任义务

  ①提供业务上下游关系撮合、区域经济及市场分析、信息咨询、

  ②对货物仓储、物流运输进行监管。

  ③按合同约定支付供应链预付货款融资等服务。

  (2)乙方的主要责任义务

  ①将货物存放于甲方指定仓库内或使用甲方指定的运输工具。

  ②控制货权,须经甲方的同意,才可提货。

  ③按约定的时间内准时还款及支付相关供应链服务费给甲方。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子公司与珠海实友合作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交易双方合作情况良好,定价原则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本次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六、截止至披露日前十二个月与珠海实友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至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与珠海实友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44.85万元,其中:供应链管理服务费25.56万元,房屋租赁费用19.29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先审核了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事项,同意将《关于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合作开展供应链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开展供应链服务业务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同意上述合作事项。

  备查文件

  1、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0-035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审计工作质量符合行业监管要求,该审计机构派出的审计人员客观公正、勤勉尽责,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公正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顺利完成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表现出专业水平和良好职业素质,能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9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2、人员信息

  目前合伙人数量:196人;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余东红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1993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张静峰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200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

  3、业务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业务总收入170,859.3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49,323.6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949.51万元;2018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5623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为240家。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余东红,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3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2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包铁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静峰,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处分3次。具体情况如下:

  ■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其执业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准则规定执行,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一致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聘任审计机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也不会影响公司财务及内控的审计质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至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审查,公司2019年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和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0-036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6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22日(星期一)下午2: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6月22日上午 09:15—2020 年6月22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0年6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西路167号西九大厦十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1、《关于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合作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二)其他说明

  1、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提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应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提案2、提案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0年6月18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

  2、 登记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西路167号西九大厦十八楼登记处,邮编:519015。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怡

  联系电话:0756-3226342

  传    真:0756-3359588

  5、会议费用: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六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92;

  2、投票简称:恒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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