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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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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0-020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黑龙江元龙景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龙景运”)持有公司股份24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9%。

  ●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后,元龙景运累计质押240,714,3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97.8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29%。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元龙景运《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函》和《关于股份质押的函》,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7月25日,元龙景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46,000,000股质押给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期限为2017年7月25日至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之日,内容详见2017年7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号为临2017-014号公告。

  2020年6月4日,元龙景运将上述质押股份中的70,285,7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进行了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同日,元龙景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4%),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质押期限为2020年6月4日至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之日为止,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70,285,700股中的65,000,000股于2020年6月4日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质押期限为2020年6月4日至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之日为止。

  二、股份质押情况

  ■

  三、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元龙景运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6,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69%;本次解除质押、质押前累计质押246,000,000股,占元龙景运所持股份比例为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69%,本次解除质押、质押后累计质押240,714,300股,占元龙景运所持股份比例为97.85%,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29%,具体情况如下:

  

  ■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黑龙江元龙景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函》、《关于股份质押的函》。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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