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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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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ST胜利      公告编号:2020-095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玉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富乐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乐成”)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玉根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和股份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再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0年6月4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高玉根先生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特作说明如下:

  1、本次解除质押和质押所涉及股份融资未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5,604.24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3%,对应融资余额4,732.9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及自筹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具有一定资金偿付能力,公司将积极关注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防范相关风险。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亦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5、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股份主要为自身融资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已于2020年4月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动减持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5),就其所持的公司股份因强制平仓导致的被动减持进行了提示,后续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无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高玉根先生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登记的相关文件。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ST胜利              公告编号:2020-096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5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金旺路6号1A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玉根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609,725,53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7168%。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24人,代表股份23,912,4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948%。

  (1)出席现场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602,649,03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5111%;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7,076,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056%。

  2、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9,602,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8%;反对8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4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3,789,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860%;反对8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50%;弃权4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9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9,570,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5%;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0%;弃权1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3,757,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05%;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7%;弃权1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17%。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9,560,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9%;反对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弃权1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3,747,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7%;反对5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96%;弃权1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17%。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薛恒律师、田利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ST胜利              公告编号:2020-097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胜利精密”)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6月5日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补偿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的公告》(2020-086)。

  根据公司与王汉仓、沈益平、桑海玲、桑海燕、陆祥元5名原股东(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利润补偿协议》,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苏州市智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诚光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标的公司净利润较低者分别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4,500万元人民币和5,500万元人民币。

  现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28日出具的《关于苏州市智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2015-2017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更正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0)00833号),智诚光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较低值计算的实现数分别为4,163.27万元人民币、-15,819.39万元人民币和-23,700.94万元人民币,智诚光学未能完成2016年度和2017年度业绩承诺金额。经计算,交易对方应补偿金额为789,423,728.23元人民币。

  根据协议约定,交易对方首先以交易获得的胜利精密新增的股份进行股份补偿,在按照约定履行股份补偿义务后仍不足弥补应补偿金额的,应当就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胜利精密进行补偿。经以截至2020年5月12日的股东持股数量计算,交易对方应补偿股份数量为25,249,153股,其中王汉仓应补偿股份数为12,954,407股、沈益平应补偿股份数为8,944,519股、桑海玲应补偿股份数为1,954,682股、桑海燕应补偿股份数为837,328股、陆祥元应补偿股份数为558,217股,最终数量以注销当日的实际持股数为准,公司将按总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回购补偿股份并进行注销。若在履行股份补偿义务后仍不足弥补业绩补偿金额的,交易对方就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之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441,517,719股减少为3,416,268,566股,最终数量以实际注销后的总股本数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后续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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