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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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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0-48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0年6月4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3人。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已届满,现推选朱华荣、谭小刚、冯长军、吕来升、周治平、王俊、张德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董事会提名刘纪鹏、李庆文、陈全世、任晓常、庞勇、谭晓生、卫新江、曹兴权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12万元(含税)。

  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声明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声明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须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方能提交股东大会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定于2020年6月22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上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49)。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6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华荣先生,董事、总裁、党委书记。1965年生,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董事,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书记。曾任长安公司技术部副部长,长安公司汽车制造厂总工程师,长安公司总裁助理兼技术中心主任、科技委主任,长安公司副总经理、工程研究院院长、长安汽车副总裁、党委书记,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党委副书记。

  朱华荣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25200股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谭小刚先生,董事。1963年生,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主任。曾任国营三四三厂副厂长、常务副厂长,湖南省沅陵县委副书记,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发展计划部副主任。

  谭小刚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冯长军先生,董事。1978年生,硕士,正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董事、副总经理,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重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冯长军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吕来升先生,董事。1974年生,工程硕士,工程师。现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主任。曾任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江门轻骑华南摩托车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北方设备工程公司董事长,南方工业科技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北方浦东经济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主任。

  吕来升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治平先生,董事。1971年生,博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职工董事,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总裁、党委书记,长安汽车董事。曾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发展计划部摩托车处副处长、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发展计划部长远规划处处长、副主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主任、主任,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职工董事,长安汽车党委书记、工会主席。

  周治平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俊先生,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长安汽车大学校长。1972年生,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技术中心科研管理处副处长、处长,科技质量部科技管理处处长,汽车工程研究院副院长兼产品策划处处长,长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市场部产品管理处经理、市场部产品计划处处长、副部长、部长,公司总裁助理兼长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商用车事业部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长安汽车副总裁,两化融合管理者代表。

  王俊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德勇先生,董事、总会计师。1975年生,会计专业硕士(MPAcc),高级会计师。现任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曾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自动化研究所财务处副处长、处长、所长助理,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财务部财务处副处长(挂职),重庆长江电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挂职),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党委委员。

  张德勇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纪鹏先生,独立董事。1956年出生,硕士。具有二级教授、高级研究员、高级经济师职称和注册会计师资格,目前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导;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副主任。著名股份制和公司问题专家,擅长大公司股份制、集团化和国际化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近二十年主持了国家电力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铝公司、海尔集团、南方电网公司等300 多家各类企业的股改上市、公司战略、并购重组及投融资方案设计,这些企业遍及二十多个省市和众多产业。被媒体称为“企业股改第一人”。

  刘纪鹏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庆文先生,独立董事,1956年生。现任汽车评价研究院院长,北京隐形独角兽信息科技院院长,中国汽车人才研究会副理事长。曾任中国能源汽车传播集团董事长、中国汽车报社社长、中国能源报社社长、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处长、副主任,黑龙江省海林市委书记。1998年至今,共发表汽车方面研究、专论、评论、专访文章100多万字。

  李庆文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全世先生,独立董事,1945年出生,大学本科。现任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教授、博导,电动汽车研究室主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电动汽车分会名誉主任。曾任清华大学机械学院副院长、汽车工程系主任、汽车研究所所长。承担国家十五“863”电动汽车重大专项、国家十一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863重大项目中“燃料电池城市客车整车技术研究”课题;获得2009年北京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排名第二)。出版专著一部《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第一作者)2004年,清华大学出版社;主编《先进电动汽车技术》(第一作者)2007年第一版(获国家机械工业科技进步二等奖)。

  陈全世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任晓常先生,独立董事,1956年生,大学本科。曾任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院长)。担任“十二五” 国家科技重点专项(电动汽车)总体专家组专家、国家第二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机械工业科技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高技术专家组专家。其主研和参研的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三等奖3项。

  任晓常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庞勇先生,独立董事,1969年生,硕士。现任上海瀛之杰汽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吉林大学兼职教授、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副会长、中欧校友汽车产业协会副会长、九三学社成员、阿拉善SEE会员。作为中国汽车行业资深专家,中国汽车营销精益化运营模式的倡导者,专注于汽车产业+咨询+营销解决方案和数字化变革服务,带领团队构建了基于数据和技术驱动的渠道经销商竞争力数据库及评价体系“AD-CAS”,利用SaaS平台实现中国汽车全渠道的数字化升级并构建了汽车新零售全场景的云服务——易脉车。热心公益事业,在清华大学、吉林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同济大学皆设有年轻学子的专项奖学金项目。

  庞勇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谭晓生先生,独立董事,1970年生,学士。北京赛博英杰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高级工程师,CCF理事副秘书长,2018年网络安全优秀人才,2012年中关村高端领军人物,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技术专家,CCF YOCSEF 2015-2016总部主席,先后工作于西安交通大学、北大方正、深圳现代、深圳豪信等公司、3721、Yahoo!China、MySpace China。2009-2019年工作于360公司,曾任技术副总裁、首席隐私官、首席安全官、技术总裁。兼任重庆邮电大学计算机学院兼职教授、校董,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兼职教授、北京邮电大学企业导师。擅长的技术领域:网络安全技术、云计算平台技术、运维自动化技术、搜索引擎技术。

  谭晓生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卫新江先生,独立董事,1969年生,博士。现任中国人寿(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总经理助理,中国人寿金融研究院资深研究员。曾在中国金融学院国际投资系,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从事13年教学科研工作;曾在荷兰商学院、英国伯明翰大学、欧盟委员会、联合国海牙国际法院进行学习工作3年。擅长企业国际化经营、海外并购、资本市场运作等,对金融、保险、海外投资、综合金融等领域有丰富的研究,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西交利物浦大学、荷兰商学院的兼职教授和研究生导师。在国际、国内重要期刊发表论文近150篇,出版《汽车保险的欺诈与反欺诈》、《欧盟、美国企业合并的反垄断规制比较研究》、《企业会计报表与投资价值分析》等专著8部。

  卫新江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曹兴权先生,独立董事,1971年生,法学博士。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民商法学商法方向博士研究生导师。拥有17年的民商法教学和研究经验,其中14年在西南政法大学执教,是国家级精品课程《商法学》、国家资源共享课程《商法学》的主讲教师;专注于商法、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研究,曾主持或参与20余项各类科研课题,发表法学学术论文6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及参编教材10余部;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保险法学、证券法学等研究会的常务理事、理事;曾挂职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副庭长;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委员会委员;多次参加国家和地方立法咨询,从事过大量企业改制、资本运作、公司治理方面的专业咨询、专题讲座及法律服务,兼任深圳、重庆、遵义等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

  曹兴权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0-49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董事会研究,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0年6月22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22日下午2: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6月2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0年6月15日

  B股股东,应在2020年6月10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20年6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重庆长安汽车科技大楼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非日常经营业务分级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选举朱华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选举谭小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3选举冯长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4选举吕来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5选举周治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6选举王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7选举张德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1选举刘纪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2选举李庆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3选举陈全世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4选举任晓常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5选举庞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6选举谭晓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7选举卫新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8选举曹兴权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1选举严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4.2选举孙大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4.3选举赵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六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3日、6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3项提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第2、3、4项提案分别为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8名、非职工监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本地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各位股东请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0年6月17日下午5:30前。

  3.登记地点:长安汽车董事会办公室。

  4.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法人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为法人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书。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黎军

  (2)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长安汽车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86)023——67594008

  (4)联系传真:(86)023——67866055

  (5)电子邮箱:cazqc@changan.com.cn

  6.会议费用:到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对于本次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360625、“长安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1)选举非独立董事(第2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第3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8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8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监事(第4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注:

  1、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选择一项,用“√”符号填写,若涂改或以其它形式填写的均为废票。

  2、累积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可表决票数总数:候选人数量×持股数=可用票数。议案2选举非独立董事7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7;议案3选举独立董事8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8;议案4选举非职工监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3、累积投票制的选票不设“赞成”、“反对”和“弃权”项,可分别在候选人姓名后面“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栏内填写对应的票数。最低为零,最高为所拥有的该议案组下可用票数,可不必是投票人股份数的整数倍。投给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如果您在各候选人姓名后面的空格内用“√”表示,视为将拥有的总票数平均分配给相应候选人。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0-50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0年6月4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即将届满,现推选严明、孙大洪、赵军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严明先生,1965年生,法学硕士,高级政工师,现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部的高级专务,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任嘉陵工业有限公司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嘉陵工业有限公司统战部部长、党校常务副校长、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处处长,嘉陵工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交流),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监察部)副主任、主任,党组纪检组副组长、中共兵装集团公司直属委员会委员、副书记、直属纪委委员、书记,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监察部主任、党组纪检组副组长,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审计与风险部巡视员,中汇富通(深圳)有限责任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严明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孙大洪先生,1966年生,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法律部副主任,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南方工业科技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办公厅法律处副处长,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办公厅法律顾问处副处长、处长,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办公厅法律事务处处长、保卫保密局局长、办公厅副主任。

  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孙大洪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军先生,1961年生,大学本科,正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部(监事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曾任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经济贸易局经营处副处长、处长,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经济运营部经济运行处处长,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经济运营部处长,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董事事务办公室处长,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处长,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董事、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部副主任。

  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赵军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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