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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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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振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3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正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补充协议之一〉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3月5日与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就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涉及的利润承诺补偿有关事宜进行了明确约定。《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公司与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友好协商,拟签署《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补充协议之一》对《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的有关事宜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贺正刚、曾小平、宋克利、何晓兰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振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3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谢勤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补充协议之一〉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3月5日与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就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涉及的利润承诺补偿有关事宜进行了明确约定。《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公司与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友好协商,拟签署《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补充协议之一》对《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的有关事宜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振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一次反馈意见回复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6日披露了《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文件。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4月15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56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进行了逐项回复,并对重组报告书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等文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及重组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现就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说明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重组报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一、重组报告书

  ■

  二、反馈意见回复

  ■

  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尚须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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