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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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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87        股票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20-032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5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6月5日上午8: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学柱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含160,0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发行前新野纺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孰高者。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存续期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4、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重整或者申请破产;

  5、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

  7、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8、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9、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0,000.00万元人民币(含1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阿克苏新发棉业有限责任公司16.5万锭高档纺纱建设项目”、“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新型功能性纱线项目”、“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医用卫生非织造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筹措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及其所有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最终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作出承诺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许可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债券利率、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回售、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以及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等;

  3、签署、修改、补充、执行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股份认购协议、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及上报文件;

  4、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项目中的具体使用安排;

  5、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签署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重大合同等);

  6、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调整或补充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7、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事宜;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

  9、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0、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在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的,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的安排,公司拟以评估价值为57,781.71万元的自有不动产作为抵押标的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32,9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15个月。本额度包含在2020年总贷款规模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5日

  股票代码:002087        股票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20-033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6月5日上午11:00在公司三楼接待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玉怀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含160,0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发行前新野纺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孰高者。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存续期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4、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重整或者申请破产;

  5、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

  7、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8、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9、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0,000.00万元人民币(含1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阿克苏新发棉业有限责任公司16.5万锭高档纺纱建设项目”、“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新型功能性纱线项目”、“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医用卫生非织造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筹措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及其所有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最终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作出承诺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6月5日

  股票代码:002087        股票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20-034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

  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现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债券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本次A股可转换债券发行方案于2020年底发行完毕。本次发行方案实施完毕的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本次发行方案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各相关产业的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6亿元,且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本次A股可转换债券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债券期限为6年,分别假设截至2021年6月30日全部转股和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该转股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可转债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5、假设本次A股可转换债券的转股价格为5.05元/股(即不低于公司董事会召开日前20交易日均价与前1日交易均价,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该转股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用于计算本次A股可转换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6、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2019年持平,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0%、15%、30%三种情形。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7、假设公司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外,无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8、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9、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具体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可转换债券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极端情况下若公司对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也需要一定周期,如果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没有立即实现同步增长,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可能导致每股收益指标、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下降,公司短期内存在业绩被摊薄的风险。

  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三、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要性

  (一)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需要

  我国纺织行业与“一带一路”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当下的“一带一路”战略建设新时期也给国内纺织产业带来了加速发展的新机遇。《纺织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新疆需要进一步发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和向西开放重要窗口作用,依托棉花资源,利用优惠政策,加快产业配套发展,建设优质棉纱棉布基地,大力发展服装、家纺、针织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有效带动就业。本项目实施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瓦提县,新疆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域,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具有显著的地缘优势,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积极响应党中央建设“一带一路”倡议的举措,符合国家的发展战略。

  (二)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

  我国纺织产业是传统支柱产业,纺织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同时也是重要的民生产业。近年来,公司纺纱产品销售收入保持稳定较快增长。本次募投项目有助于公司释放产能,进一步提升接单能力,更好地满足市场对公司纺纱产品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本次募投项目将成为公司产业升级和发展壮大的重要战略布局。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是从事中高档棉纺织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纱线系列产品和坯布面料系列产品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阿克苏新发棉业16.5万锭高档纺纱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有利于公司扩展棉纺织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的经营业绩,优化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新型功能性纱线项目”、“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医用卫生非织造布项目”是公司产品升级、产业优化的发展规划,在现有棉纺织制品基础上开发高附加值的功能性产品,为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目前,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条件,具体如下:

  1、人员方面

  公司是国家大型纺织骨干企业,公司成立以来专注于棉纺织业,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公司逐渐建立起了运行良好的经营管理制度、成熟的产品研发体系、高效的生产工艺、大量技术熟练产业技术工人、充满竞争力的市场营销人员。同时,公司在新疆地区棉纺织业有多年的生产、销售经验,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提供了人员保障。

  2、技术方面

  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围绕纯棉、混纺纱、新型纤维纺纱、新型高档纯棉、新型功能性纱线、混纺面料等系列产品,不断加强产品开发和工艺研究,形成核心技术。近年来,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以研发平台为载体,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为公司战略转型提供技术支撑。

  3、市场方面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棉纺织业,经过50年的发展,致力于打造精品品牌,坚持走精品效益型发展之路。公司“汉凤”牌精梳纱线和“华珠”牌高档坯布双双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公司连续多年跻身中国棉纺行业企业竞争力20强。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以直销为主,同时发展品牌合作与电商业务,已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完善的销售网络,为公司新产品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奠定基础。

  五、公司应对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包括:

  (一)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并完善了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存管银行、保荐机构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资产规模和生产能力,保持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和整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从而使公司能够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增强盈利能力,提高公司股东回报。

  (三)严格执行既定股利分红政策,保证股东回报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更好的回报投资者,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六、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鉴于公司拟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野县财政局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新野纺织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5日

  股票代码:002087        股票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20-035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5日

  股票代码:002087        股票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20-036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0年7月2日下午14: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全体董事会成员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2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7月2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6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河南省新野县城关镇书院路15号,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发行规模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4)债券期限

  (5)债券利率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7)转股期限

  (8)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0)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1)赎回条款

  (12)回售条款

  (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8)担保事项

  (19)募集资金存管

  (2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6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到会务组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到会务组登记。

  2、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0年6月30日15: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6月30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三)登记地点:河南省新野县城关镇书院路15号,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姚晓颖

  2、联系电话:0377-66215788;传真:0377-66265092

  3、通讯地址:河南省新野县城关镇书院路15号,邮编:473500;电子邮箱:yaoxiaoying3@sina.com。

  4、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87”,投票简称为“新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7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7月2日召开的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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