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0-020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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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注册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确定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品种、分期发行金额、发行期限、发行期数、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二)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三)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四)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取消或终止;
(五)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六)本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或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方案及授权事项已经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1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18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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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0年4月3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30.31%股份的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在2020年6月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新增如下议案:
《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上述临时提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0号)。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0年4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6月1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民惠街公司办公园区第一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18日
至2020年6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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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其中第1-10项议案于2020年4月30日同日披露,第11项议案于2019年10月31日披露( 公告编号:2019-036号),第12项议案于2019年12月28日和2020年1月13日披露( 公告编号:2019-040、2020-002号),第13项议案于2020年6月6日披露( 公告编号:2020-020号),第14项议案于2020年3月13日披露( 公告编号:2020-007号)。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12、13、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国华能源有限公司、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8,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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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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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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