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20-015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傅国定先生提议,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6月3日以专人送达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傅国定先生主持,经过充分沟通、研究和讨论,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祝宪民先生、郑念鸿先生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即将届满六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祝宪民先生、郑念鸿先生已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任期届满离任的申请,祝宪民先生、郑念鸿先生的离任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祝宪民先生、郑念鸿先生任期届满离任后将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衷心感谢祝宪民先生、郑念鸿先生为公司规范管理和运作所做出的贡献。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顺利运作,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张世超先生和杨利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查,张世超先生与杨利成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况。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任职资格等情况,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经验和能力,符合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同意张世超先生与杨利成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20-016号公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3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世超,男,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工学博士,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博士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973计划储能锂二次电池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863计划新材料技术领域特种功能材料主题专家组专家,先进能源技术领域节能与储能主题专家组专家,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联络委副主任,国家开发银行专家委员会专家,国家电池材料标准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中车集团新能源专家委员会专家,国家能源局十三五储能产业规划论证专家组专家,国家第三次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战略研究专家,主要从事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燃料电池、锂硫电池、锂空电池、太阳能电池和超级电容器等化学与物理电源及其关键材料和应用电化学等领域研究与开发工作,先后主持两项国家973计划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和十余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项目的研究工作,取得了系列创新成果,在高水平刊物上发表论文三百余篇,授权发明专利10余项,荣获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
杨利成,男,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杨利成先生2001年7月至今历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稽核专员、浙江华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上海融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杭州金海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振申绝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22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金鹰股份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22日
至2020年6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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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于公司2020年6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等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披露信息。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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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 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 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3、登记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20年6月17日下午收市后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
5、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80-8021228
(3)联系人:韩钧 施季清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敬请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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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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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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