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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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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0-051
债券代码:112625 债券简称:17信邦01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4),股东贵州丰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信投资”)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4,804,09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8879%)。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公告。公司于2020年6月3日收到丰信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6月2日,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现将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进展情况

  截至2020年6月2日,丰信投资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如下:

  ■

  注:本公告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2020年6月2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2、丰信投资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丰信投资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6、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丰信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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