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立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立润”)的通知,获悉王刚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已办理质押与解除质押,新疆立润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已办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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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质押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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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王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5,6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37%,累计被质押总数为28,019,990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2.66%,占公司总股本的9.97%。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新疆立润持有公司股份6,712,008股,占公司总股本2.39%,累计被质押总数为0股。
4、本次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将严格遵照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