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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中迪投资                       公告编号:2020-48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6月3日,公司董事会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20年6月3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5名董事全部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公司关联方无偿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同时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先生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为三个月,公司无需为本次交易支付利息、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鉴于李勤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因本次交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先生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无偿提供的财务资助,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公司关联方无偿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勤先生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中迪投资          公告编号:2020-49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公司关联方无偿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同时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先生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为三个月,公司无需为本次交易支付利息、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鉴于李勤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勤先生回避了表决。就本次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本次交易。

  因本次交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先生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无偿提供的财务资助,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其它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李勤先生基本情况

  1、姓名:李勤。

  2、身份证号:513021197710******。

  3、关联关系:李勤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李勤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先生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无偿财务资助,期限为三个月。同时,本次交易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也不存在导致未来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或可能等情况。

  四、本次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先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的无偿借款,借款用途为支持公司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开发建设。借款期限为自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三个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先生无偿财务资助,旨在进一步推动公司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开发建设,减轻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压力,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截止目前,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先生及其关联方已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66.36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隋平已收到关于接受公司关联方无偿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的文件,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接受公司关联方无偿财务资助,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推动公司房地产投资项目发展,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同时,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于前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表示一致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隋平审议了关于接受公司关联方无偿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接受公司关联方无偿财务资助,有利于推动本公司经营发展,优化公司负债结构,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该议案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对于前述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八、备查文件

  1、中迪投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中迪投资独立董事关于接受公司关联方无偿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中迪投资独立董事关于接受公司关联方无偿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公司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先生签署的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3日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隋平审议了关于接受公司关联方无偿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接受公司关联方无偿财务资助,有利于推动本公司经营发展,优化公司负债结构,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该议案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对于前述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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