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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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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欧瑾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在公司直销柜台
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服务,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6月3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赎回旗下中欧瑾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投资者继续进行赎回费率优惠,具体安排如下:

  一、 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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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适用渠道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7楼

  联系人:袁维

  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

  网址:www.zofund.com

  三、优惠时间

  自2020年6月3日起至2021年6月2日,若有变动,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四、费率优惠情况及说明

  本次优惠活动期间,针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不含“钱滚滚电子交易平台”)赎回保有180天及以上天数份额的投资者,将享受如下赎回费率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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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将对符合赎回优惠条件的赎回申请进行赎回费率优惠处理。本基金对于赎回保有180天及以上天数的份额的优惠后赎回费将100%归入基金资产,归入基金资产的部分不低于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相对应需计入基金资产部分的比例规定。此次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涉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本公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

  网址:www.zofund.com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欧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E类基金份额、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欧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欧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在中欧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加C类和E类基金份额,并根据基金运作后的投资策略、基金业绩体现出的实际风险收益特征,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同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现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两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安排

  1、原有的基金份额类别更名为A类基金份额,新增的两类基金份额类别命名为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C类或E类基金份额。

  2、三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C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09520,E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09519),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3、新增C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新增C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单笔赎回不得少于0.01份,最低保留份额为0.01份。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业务操作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则为准。

  二、新增两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 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赎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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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赎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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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持有期是指在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3. 基金赎回费归入规则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余持有期限的投资者,赎回费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三、修改业绩比较基准

  将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变更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5%+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25%+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60%”。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新增C类和E类基金份额、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2、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最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更新新增C类和E类基金份额及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内容,但本基金自公告之日起增加C类和E类基金份额,同时变更的业绩比较基准生效。

  3、本次基金合同的修订不涉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对原有基金份额的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合同修订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公司网站(www.zo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同时公布修改后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日

  

  附件1:《中欧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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