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19年4月8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于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发行债权融资计划,发行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1.9亿元(含11.9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4月9日披露的2019-031、047号临时公告及2020年4月9日披露的2020-031号临时公告。
根据公司收到的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出的《接受备案通知书》(债权融资计划[2020]第0450号),公司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备案金额为人民币11.90亿元,备案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2020年5月,公司发行完成2020年度第一期债权融资计划和第二期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结果如下:
1、2020年度第一期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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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度第二期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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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