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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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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49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12名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0年6月1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为宋为兔、吴爱国、梁润彪、彭丽、隋景祥、韩俊琴、张世潮,董敏,通过视频参加会议的董事为刘宝龙、丁喜梅、孙朝晖、戴继锋。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为兔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将已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尚未做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74,289.42万元人民币及结存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计划不再实施2018年-2019年实际回购股份的60%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拟将该部分回购股份154,962,000股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3.1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股东权益,增强市场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3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不超过2.6元/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7.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依法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和其他合法资金。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6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按回购价格上限2.6元/股测算,回购7.5亿元、15亿元对应的回购股份的数量分别为28,846.15万股、57,692.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899,846,991股的比例分别为7.40%、14.7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7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8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9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确保本次股份回购事项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股份工作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0年6月19日(星期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50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3名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八届二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0年6月1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永峰先生主持。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具体方案如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3.1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股东权益,增强市场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3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不超过2.6元/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7.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依法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和其他合法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6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按回购价格上限2.6元/股测算,回购7.5亿元、15亿元对应的回购股份的数量分别为28,846.15万股、57,692.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899,846,991股的比例分别为7.40%、14.7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7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8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9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确保本次股份回购事项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股份工作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51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召开八届二次董事会、八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终止“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合成氨联产50万吨/年尿素、60万吨/年联碱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尚未做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74,289.42万元人民币及结存利息(具体以实施时实际结存数据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32号)文核准,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86,767,673股,发行价格为2.6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05,066,656.7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0,254,409.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74,812,246.73元。2016年9月12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第02190004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5年9月7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

  2016年9月12日,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74,812,246.73元,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第02190004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净额投资项目及金额如下:

  ■

  2018年7月20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合成氨联产50万吨/年尿素、60万吨/年联碱项目”。

  公司将募集资金187,481.22万元中的113,191.80万元用途变更为“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和“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未做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74,289.42万元,公司将挖掘具有更高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后用途如下:

  ■

  (三)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5月31日,原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

  截至2020年5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共计2,574,812,246.73元,按照项目计划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00.00元,“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投入322,585,401.18元,收到银行结息22,233,928.74元,支付银行手续费5,414.09元,其他款项收支净额1,7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82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54,457,060.20元,该部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目前,“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已实现达产,转入固定资产;“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受行业周期性因素影响,以及乙二醇产品市场发生变化,公司本着审慎的态度,对该项目暂缓实施;未做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受国家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情况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暂未找到符合主业和战略的可行的募投项目。

  (四)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12月8日,公司六届四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1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7年12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10,000万人民币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7年12月5日,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10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0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8年10月25日,公司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9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35,734.28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9年9月25日,公司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82,000万元人民币。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拟将已终止“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合成氨联产50万吨/年尿素、60万吨/年联碱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尚未做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74,289.42万元人民币及结存利息(具体以实施时实际结存数据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约29.81%。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鉴于国家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情况发生变化,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对行业的影响,公司暂未找到符合主业和战略的可行的募投项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拟将已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尚未做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及结存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抓住新的发展机遇,并将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说明如下:

  1、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一年;

  2、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按照相应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本次将尚未做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及结存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

  远兴能源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其长远发展和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相应事项已经远兴能源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经远兴能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对远兴能源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二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5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不再实施2018年-2019年实际回购股份的60%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拟将该部分回购股份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2、本次拟注销的股份数量为154,96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899,846,991股(见注释)的3.97%。

  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召开八届二次董事会、八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不再实施2018年-2019年实际回购股份的60%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拟将该部分回购股份154,962,000股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5日召开七届十六次董事会、2018年5月22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召开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2018年12月14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预案〉部分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其他合法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3.6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60%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20%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20%用作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回购期限仍为自2018年5月22日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触发回购期限提前届满情形的除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调整后)》(    公告编号:临2018-104)。

  二、前期回购方案实施情况

  截至2019年5月2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58,270,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0%,最高成交价为3.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7元/股,成交均价为2.788元/股,累计成交金额为719,928,122.20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19年5月2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

  2019年5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总数258,270,001股的20%,即51,654,001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30%)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三、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主要内容及原因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主要内容为:

  原用途:“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60%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20%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20%用作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变更为:“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80%用作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0%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计划不再实施2018年-2019年实际回购股份的60%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拟将该部分回购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权结构,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四、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899,846,991股减少至3,744,884,991股。

  ■

  注释:鉴于公司七届四十一次董事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436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924,206,991股减少为3,899,846,991股。公司已于2020年5月2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1)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并完成工商变更。故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以3,899,846,991股计算。

  五、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基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考虑,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899,846,991股减少至3,744,884,991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3,899,846,991元减少至3,744,884,991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审议通过后依法履行相应减资的程序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修订《公司章程》事项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899,846,991股变更为3,744,884,991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3,899,846,991元变更为3,744,884,991元,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备案、营业执照变更等相关事宜。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暨修订《公司章程》,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基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考虑,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二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53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依法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和其他合法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元/股。按回购价格上限2.6元/股测算,回购7.5亿元、15亿元对应的回购股份的数量分别为28,846.15万股、57,692.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899,846,991股(见注释)的比例分别为7.40%、14.7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内无明确的减持计划。如后续拟实施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4)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股东权益,增强市场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

  1、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超过2.6元/股。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

  4、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按回购价格上限2.6元/股测算,回购7.5亿元、15亿元对应的回购股份的数量分别为28,846.15万股、57,692.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899,846,991股的比例分别为7.40%、14.7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注释:鉴于公司七届四十一次董事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436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924,206,991股减少为3,899,846,991股。公司已于2020年5月2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1)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并完成工商变更。故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以3,899,846,991股计算。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依法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和其他合法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但顺延后期限仍不得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2.6元/股、回购金额上限15亿元测算,且本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回购数量约为57,692.31万股,预计回购股份注销后的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

  2、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2.6元/股、回购金额下限7.5亿元测算,且本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回购数量约为28,846.15万股,预计回购股份注销后的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

  3、鉴于公司计划不再实施2018年-2019年实际回购股份的60%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考虑公司将该部分回购股份15,496.2万股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的因素,预计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注销后的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2.6元/股、回购金额上限15亿元测算,且本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回购数量约为57,692.31万股,预计回购股份注销后的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

  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2.6元/股、回购金额下限7.5亿元测算,且本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回购数量约为28,846.15万股,预计回购股份注销后的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股权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管理层就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28.3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01.67亿元,公司的流动资产为人民币55.38亿元。本次回购资金系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依法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和其他合法资金,回购上限金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6.57%、14.75%、27.09%。公司拥有足够的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款。另外,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逐次支付,并非一次性支付。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2、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确认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内无明确的减持计划。如后续拟实施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内部决策、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及披露义务。

  五、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八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

  为确保本次股份回购事项顺利进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股份工作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调整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4、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5、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公司章程》修改、注册资本变更事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以及履行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备案手续。

  6、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董事会拟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会授权人士(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上述回购相关事宜。

  七、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4、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股东权益,增强市场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具有可行性。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二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54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2日

  (七)出席对象:

  1、于2020年6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3.1回购股份的目的

  3.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3.3回购股份的方式

  3.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3.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资金来源

  3.6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3.7回购股份的用途

  3.8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3.9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二)说明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持股5%(不含5%)以下的股东。

  3、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议案3需逐项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采取现场或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6月18日9:00-11:30、14:30-17:00。

  (三)登记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在2020年6月18日17: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月青、杨祥

  联系电话:0477-8139874

  联系传真:0477-8139833

  电子邮箱:yxny@berun.cc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邮    编:017000

  (六)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3”,投票简称为“远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19日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名称/姓名(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此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剪报、打印、复印件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不再实施2018年-2019年实际回购股份的60%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拟将该部分回购股份154,962,000股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899,846,991股变更为3,744,884,991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3,899,846,991元变更为3,744,884,991元。

  上述减少注册资本涉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

  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公司章程修正案尚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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