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6月0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0-085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内容为: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191,850,0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4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674,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2020年4月3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今,因公司股权激励行权,公司股本总额已由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时的191,850,000股变更为192,201,000股。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调整后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92,20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4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7,688,040.00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2,20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4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办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注: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6月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依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即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做相应调整。

  2、依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行权价格、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如下:

  (1)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行权价格将由8.45元/股调整为8.41元/股;

  (2)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回购价格将由4.23元/股调整为4.19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5.25元/股调整为5.21元/股。

  以上价格调整事宜,公司将会另行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梁惠玲、胡昕

  联系电话:0750-3167074

  传真:0750-3167075

  电子邮箱:kn_anyby@kennede.com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