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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艾格拉斯   公告编号:2020-041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控股”)、金华巨龙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文化”)、吕仁高、吕成杰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部分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吕仁高先生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部分解除质押情况的通知,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要求,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的质押情况

  截至2020年5月29日,该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

  注: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至2019年6月28日期间实施股份回购。根据相关规定,计算相关股份比例时,总股本应当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上表中“减持比例(%)”计算分母为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的总股本,即1,836,397,331股。

  二、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情况、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艾格拉斯   公告编号:2020-042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5号院9号楼健康智谷大厦11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双义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390,826,1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18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84,754,1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85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07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29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92,663,9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44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86,591,9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11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07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291%。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双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567,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9%;反对25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05,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8%;反对2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567,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9%;反对25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05,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8%;反对2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567,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9%;反对25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05,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8%;反对2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567,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9%;反对25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05,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8%;反对2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 《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567,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9%;反对25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05,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8%;反对2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00 《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567,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9%;反对25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05,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8%;反对2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00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2019年薪酬情况和2020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567,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9%;反对25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05,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8%;反对2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00 《关于确定公司监事2019年薪酬情况和2020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570,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6%;反对25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08,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74%;反对25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0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543,8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8%;反对25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1%;弃权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381,6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35%;反对2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2%;弃权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4%。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石鑫、杨奕辰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艾格拉斯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艾格拉斯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关于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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