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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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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0-22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戴克勤先生和李东先生自2014年5月起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一职,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周旭先生和方忠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周旭先生和方忠宏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周旭先生和方忠宏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公司唐山赛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控股公司唐山赛德热电有限公司与唐山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建投”)及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分别向唐山建投及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向唐山建投提供的财务资助上限为人民币3200万元,向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上限为人民币4800万元,期限2020年8月8日至2021年8月7日,借款年利率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关于控股公司唐山赛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20年6月19日下午2:00在公司(南京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十七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0-28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声明人方忠宏,作为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本人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方忠宏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0-23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

  及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戴克勤先生和李东先生自2014年5月起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一职,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戴克勤先生和李东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

  鉴于戴克勤先生和李东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戴克勤先生和李东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戴克勤先生和李东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对戴克勤先生和李东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周旭先生和方忠宏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内部制度所规定的条件,任职资格合法、合规。

  周旭先生和方忠宏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周旭先生和方忠宏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旭:男,1965年7月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曾任南京电子技术研究所助理工程师,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江苏代表处证券营业部交易员,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南京石鼓路证券营业部研究部经理,中国银河证券南京石鼓路证券营业部研究部经理,南京证券研究所研究员、所长助理、副所长。现任南京证券研究所所长。

  方忠宏:男,1970年3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反坦克导弹第414团反坦克导弹第一营3连一排排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反坦克导弹第414团特务排排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反坦克导弹第414团后勤处战勤参谋,中国人民解放军反坦克导弹第414团火箭布雷连政治指导员、党支部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反坦克导弹第414团政治处宣传股干事,中国人民解放军反坦克导弹第414团反坦克导弹第二营4连政治指导员、党支部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反坦克导弹第414团司令部管理股股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陆军第12集团军军事法院副营职审判员、正营职审判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军事法院正营职审判员、审委会委员、副团职审判员、正团职审判员、审委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支部书记、管理合伙人。现任江苏致邦(常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

  周旭先生、方忠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0-24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公司唐山赛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的唐山赛德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赛德”)已进入待清算阶段。鉴于唐山赛德流动资金较为充裕,为提升其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唐山赛德拟分别向唐山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建投”)及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现将向唐山建投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1、唐山赛德拟与唐山建投及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分别向唐山建投及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向唐山建投提供的财务资助上限为人民币3200万元,向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上限为人民币4800万元,期限2020年8月8日至2021年8月7日,借款年利率3%。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2020年5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公司唐山赛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财务资助方基本情况

  贷款方名称:唐山赛德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西电路

  法定代表人:周伟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成立日期:1994年07月20日

  主营业务:生产和销售电力及热能

  2、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借款方名称:唐山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唐山路北区学院路34号

  法定代表人:刘文彬

  注册资本:118595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10日

  主营业务:能源类、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非金融性投资;受政府委托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唐山建投总资产98,571万元,净资产57,237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26万元,净利润10,7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唐山建投是国有独资企业,实际控制人系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对象:唐山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财务资助金额:向唐山建投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实际借款金额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3、财务资助期限:2020年8月8日至2021年8月7日

  4、财务资助利率:年利率3%

  5、还款期限:借款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前向出借方还清借款本金。借款利息按照季度支付,每年3月21日、6月21日、9月21日、12月21日前支付。

  6、违约责任:借款方若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则借款方应向出借方就逾期偿还金额自应付日期到实际支付日期期间,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利息直至付清为止。

  四、财务资助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唐山赛德向唐山建投提供财务资助系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用活其闲置资金,提高资金效益。在对唐山建投提供借款的同时,也为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比例同利率提供了财务资助,有效减轻了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被资助对象唐山建投属于国有独资公司,实际控制人系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能如期履行偿债义务的风险较小。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唐山赛德向唐山建投提供财务资助系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用活其闲置资金,提高资金效益。在对唐山建投提供借款的同时,也为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比例同利率提供了财务资助,有效减轻了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本次财务资助,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被资助对象唐山建投属于国有独资公司,不能如期履行偿债义务的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唐山建投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转移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唐山赛德为唐山建投和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止2020年4月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68,071.14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0-25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19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6月19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2020年6月1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十七楼会议室――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授权公司下属房地产公司参与南京江北NO.新区2020G03地块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

  (8)《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同时听取《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二十四次、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请查阅2020年4月17日、2020年5月27日及5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8为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出具书面承诺将积极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议案8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6月16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18楼)。

  3、登记方式

  (1)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

  (4)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18楼)

  邮编:210019

  联系电话:025-86383611、86383615

  传  真:025-86383600

  联 系 人:王琴、芦钰

  2、会议费用:参会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4、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1、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21

  2、投票简称:公用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1、对于提案1-7,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应在“同意”、“反对”、“弃权”的表决意见中选择一个并在相应的方框画“√”表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对于提案8,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 X*2(X 指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本公司股数),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选举票总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将累积表决票数分别投向数个或全部集中投向任一候选人。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对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等于或少于其累积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有效,累积表决票数与实际投票数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0-26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名人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周旭先生和方忠宏先生为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被提名人已书面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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