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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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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0-032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337调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从国家商务部官方网站获悉,美国夏普公司(Sharp Corporation and Sharp Electronics Corporation)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337调查申请,指控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特定液晶显示设备及其组件 (Certain Liquid Crystal Display Device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侵犯其专利权,请求ITC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光电”)及其相关客户涉案。目前ITC已决定对液晶显示设备、其组件及下游产品发起337调查。此前,夏普公司已向美国加州中区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彩虹光电及部分客户侵犯其专利。

  彩虹光电作为一家显示及材料业务的高科技企业,一贯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遵守各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彩虹光电在成立之初就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和运维工作。

  获悉相关事项后,本公司及彩虹光电高度重视,目前已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针对本次337调查及地方法院诉讼,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任何正式的法律文书。经初步判断,上述337调查及诉讼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进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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